
对中国来说,要想稳定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是简单地逐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直至取消,更重要的,是要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培育起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利率定价制度。
利率市场化的差异性
从各国的实践,我们大概有这样几个感受:首先,利率市场化并非只有一种运行模式,各国环境不同,具体的运行机制存在很大差异;其次,在所有实现了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中,银行定价都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并非频繁剧烈的变动;第三,银行之间的定价差异也遵循着某种原则,并非完全的恶性竞争,而是体现出了一定的趋同性。这些特征,更为微观和具体地反映出了利率市场化的实际运行状况。对银行存贷款利率来说,由于涉及公众利益且谈判成本很高,相对稳定和趋同的行业定价模式,尽管会削弱一些竞争,但本质上未损害客户利益,并且能够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这是兼顾了效率与稳定之后的现实选择。
以此来看,对中国来说,要想稳定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是简单地逐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直至取消,更重要的,是要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培育起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利率定价制度。是美国无协调的“优惠贷款利率”制度,还是日本式的“弱干预”制度,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大银行牵头的有协调的“优惠贷款利率”制度,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索。
当然,以中国的银行体系结构以及监管模式看,以五大国有银行为主导实施有协调的利率定价,或许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也存在客观的障碍。比如,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巨大,统一协调的定价,是否能反应各地实际的资金供求状况?大银行承担“做市商”职责,是否会对其市场竞争力产生过大损害?所有这些,都是亟待探索和研究的问题。总之,从目前来看,有关利率市场化运行机制的探索已然开始,但还远未成熟。在该机制得到明确和完善之前,更深入的利率市场化(特别是存款利率市场化)还应保持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