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路在何方

2013-05-05 12:20:26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203期


 

  国企改革的总纲领:

  以国为本,以民为本

  国企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处于十字路口,许多触及实质性的改革这几年议而不决,决而未行。十八大及今年两会,民众看到了改革重启的曙光。

  张高丽副总理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年会的开幕式时指出,当前的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触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重大利益调整。国企应该按照十八大报告要求,不断调整,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对于国企来说,深层次的改革即是打破既有的利益集团格局,打破既有的设租寻租格局;但是,改革毕竟不是革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自我改良和完善,以国企为载体的国有资本既不能转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又不能继续滑向权贵资本主义,“不左也不右,以国为本,以民为本”——这就是国企改革的总纲领。

  目前,部分国企依旧处于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地位,推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治理结构等方面市场化迫在眉睫。国企不能以退出竞争性行业来换回在垄断行业的永久霸主地位,退出部分垄断行业才是国企改革正道,这才能有效地打破“玻璃门”,促进平等和自由的市场竞争,为培育法治的市场经济打下基础。

  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消费者对于私人产品需求较高,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较高。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人均年收入已超过5000美元,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需求呈现刚性增加特征,这类需求反映了民众对公益性服务和民生改善的诉求。消费者需求结构的升级和转型倒逼国企应该将公益性目标纳入自身发展的规划中,以通过提供质优量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民众的福祉,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

  除此之外,国企涉及的领域不同,其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不同。在中国,涉及于国家安全、关乎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与涉足于一般产品和服务生产的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同。前者主要存在于能源、矿产资源、通讯、市政交通、医院、学校、大型港口码头等行业,这些行业直接涉及到民众的民生问题,因此,推动该类国企以公益性目标和民生为导向进行改革,在仍以渐进式改革为理论逻辑的指导下,暂不去垄断化,也不变更其国家所有权的属性;同时,交由国家委托行使所有权的国资委或者其下属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在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方面,应将经理层与政府官员、党干部、人大代表或者政协代表分开,担任国企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政府、人大、政协等官职。选拔具有企业家精神、商业运作能力等的人员作为国企高管,改变所有权虚置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提高委托—代理的效率。同时,在薪酬方面引入绩效薪酬管理,改变高管高薪酬的现象。

  对于国企的产权问题,经济学家、陈志武教授提出的“国民权益基金”的构想建议,将国企的产权民有化,进一步推动国企的产权改革。

  一般性的国企的市场化改革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和资本规律。国有资本不是特殊资本,只是资本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不过,社会主义市场规律不是原始市场中的“丛林法则”,而是在现代市场环境中,通过塑造合格的市场主体,放弃身份优势和体制优势与民营资本、外资竞争。同时,应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商分开。当前国企的管理模式是在国企改革的历程中逐步形成的,与其兼顾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属性关系较大,因此,下一步改革有必要将行政性包袱和社会性包袱甩开,将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放在重要位置,改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实行有进有退,让市场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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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