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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变革:和平环境下中国政治发展进步的主要路径 考察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较为成功的发展轨迹,我们发现,如日本、新加坡、韩国包括中国的台湾等都是通过渐进的方式,经过长期的积累式的发展,成功实现了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的政治变革,其所带来的社会动荡最小,伴随政治变革而来必须付出的代价相对来说也最少,因而是最优的转变方式,是一种稳妥有效的变革路径。 而激进的突变的方式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会引起政治、民族、社会乃至国家的动荡与分化。政治体制的激进或突变一般来说采取的是“革命”方式,是通过剧烈的社会动荡来达到变革的目的。其动力来源或由外而内,或由内而外,或完全在内部,但特点都是完全推翻原有的制度和体系结构,重新打鼓另开张。激进的方式震动巨大,过程迅速,可以比之为政治核爆炸。激进的方式鲜有成功的案例,即便是最初以革命的方式开局如法国大革命,以后要经过漫长的和平时期,通过渐进变革来消化革命带来的负面影响。想要避免激进方式带来的灾难需要许多条件,例如不会受到干扰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内部则具备较高水平的政体改革所需的基础要件。但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假设,实际上一个社会几乎不能同时具备这些完美的条件。 美国著名政治学专家亨廷顿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这就是说稳定的前提是保持制度、体系的完整性。事实上,无论是经济体制还是政治体制,其组成结构都具有相对稳定性特征,需要采取的不是拆掉结构的做法,因为任何一个重要结构构成部分的垮塌都会对整体带来毁灭性的后果。社会需要从内部不断积蓄变化,成长起足以支撑整体的坚实基础。如果指望通过“毕其功于一役”来完成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那就大错特错了,必须切实汲取苏联的教训。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一种激进式的改革路径,原有的政治制度体系和架构被打破,宪法被修改,共产党一党执政的条款被删除,采用了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最终苏共丧失政权,苏联解体。 中国上世纪下半期发生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至今仍是中华民族肌体上难以抹去的伤痛,这种激进的社会大变革,通过运动的方式解决和平时期面临的问题,以期达到一厢情愿的设计目标,最终都以倒退和惨重的损失告终。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社会发展从来展现的都是这样的规律,愿望不能替代客观的进程,不管你的初衷多么美好,多么令人陶醉,如果它脱离了实际,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性,结果都会以失败告终。 摈弃激进方式的原因还在于,作为一个大国,中国有其特殊的国情,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利益群体多样化,多民族间差异甚大,地区发展不均衡,外部环境极端复杂。在中国要推动和完成一项工作,解决任何一个重大问题,在客观上都有相当大的难度,正所谓一个很小的数字乘以13亿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一样,更何况是推进完善中国的政治体制问题。邓小平曾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代表 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所以,不同于西方制度范式和意识形态的现实国情,从根本上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必须服务于中国的实际政治需要,服从于加强中共领导的需要。因此,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抛弃急于求成的心态,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扎实推进,不断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改革的强大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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