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跑官要官 建设清廉政风

2013-01-10 15:10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192期


 

  对于体制外的人来说,看到跑官要

  官、买官卖官泛滥的现象,会感到非常愤怒,但是看到这些现象总是难以得到惩治,官员的利益和权力又带有强大的诱惑力,于是,由失望痛恨又催生出一种“畸形”的心理,虽然痛恨,但心向往之,如有机会,自己也会投身于这项令人厌恶又无法抗拒的潜规则游戏。于是,整个社会风气都形成了腐败的惯性,改之甚难。

  遏制“求官”和“选官”的不正之风,必须标本兼治。“治标”是常态,必须完善选拔录用官员制度,堵塞不良“选官”现象的制度漏洞;“治本”是关键,要建设法治社会,限制官员权力,剥离其特殊利益,根除“跑官”、“要官”的动力。

  “治标”是常态,

  要规范选官制度

  治理“跑官要官”现象,选官环节非常关键,目前对选官有决定作用和影响力的一般为组织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很多违法违纪的官员都是在担任组织部长或单位一把手期间,进行密集的卖官活动,如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因此约束和规范这两者的选拔权力非常重要。一名深圳大学研究生以十六大以来72名省部级落马官员为样本进行了研究,其研究结果显示,省部级高官在政治领域的腐败重要表现是为他人职务升迁、人事录用和干预案件处理等提供便利,集中为买官卖官等行为。

  对于组织部门和一把手在选人方面的制约,在中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制度中都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对规范用人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有的部分执行起来还有难度。比如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中的规定: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禁止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发扬民主、避免一把手说了算,用人失察追究责任等,由于现实中难以约束做到有法必依,所以有时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据新京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从2003年起就开始“为他人升迁提供便利”,一直到2011年底被立案,收受贿赂800多万元,此七年多时间里官路畅达。据若干年前的著名“官贩”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本人讲,他在讨论干部的会议上根本不用说话,大家只要看他的脸色,就洞悉他真实的想法:如果他沉着脸,大家就会提出反对意见;如果他脸色平和,大家就会投赞成票。可见,如果迫于权力威压,民主选拔程序还是会沦为一场秀。这些不良行为利用制度漏洞还在继续产生,有些行为更为隐秘复杂,使整肃更有难度。如跑官买官这样的“硬”性“跑”官,较易界定,但属于要官的行为,诸如下级通过情感投资、曲意逢迎、拉帮结派等手法获得升迁的“柔”性“跑”官,就难以界定,更难以遏制。

  从目前看,裨补制度和执行缺失的方法有了新的希望。那就是公开选拔程序,让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作用。互联网成为群众参政的便捷高效有力的工具。过去让群众监督,有时可以只做个样子,走走过场。如今,只要在互联网上公开选拔官员的程序,情况就会有所改观。如公示候选人的简历、政绩等情况,群众可以提出意见和质疑。网络反腐败的效率高、作用大,如重庆雷政富案,从“曝料”到被免职,63个小时就被“秒杀”,这在没有网络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从前即便有群众不满,检举揭发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很容易就被捂下去,或被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如今,网络反腐的巨大效应已经不容忽视,不可忽视。网上公开、群众参与,能有效防止官员的造假行为,如石家庄原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本是初中都未毕业的农村女青年,把年龄改小8岁,假身份、假年龄、假履历,一路假过来成为年轻有为的处级干部。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政务公开、选拔公开,可能早就被群众“人肉”出来了。同时政绩考核时,官员的行政作为及与公权力相关的活动,都要让群众“说三道四”。这样,官员如有公款吃喝、收受贿赂、生活腐化、不明财产来源等,都会曝露于阳光之下。像“表哥”、“房叔”这样的候选人只怕根本过不了群众这一关,群众监督有时比组织部门监督来得更真实、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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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