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军方当时在华投放的化学炮弹模型。大公报记者卢冶摄
大公网12月5日讯(记者 葛沖)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犯下滔天罪行,战败后又在华遗弃了大量危险化学武器,如今仍威胁和危害着民众和生态环境安全。国防部化武办日前向大公网指出,全面、彻底销毁日遗化武是日本应尽义务,但遗憾的是,销毁工作数次逾期,主要是由于日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不足。中方敦促和要求日方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尽快彻底销毁日遗化武,早日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
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政府公然违反国际法,在中国十九个省区极不人道地大量使用化学武器,共造成二十多万人惨痛伤亡。日本战败后,为了掩盖恶劣罪行,日军又将未使用、来不及带走的化学武器秘密掩埋或丢弃在山间密林、江河湖泊、海港滩涂,甚至是居民区中,遗害人间。时至今日,日遗化武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日遗化武仿如“隐匿的魔鬼”,亟待被尽早全部“收回”“地狱”。

拒绝提供化武分布
过去二十多年来,处理日遗化武工作已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国防部化武办日前在京接受采访透露,自一九九五年以来,中方监督与协助日方进行了二百三十馀次作业,共安全回收日遗化武五万馀枚,已在南京、武汉、石家庄和哈尔巴岭等地销毁日遗化武四万馀枚。不过,由于日遗化武数量巨大,而且还不断有新的日遗化武陆续被发现,彻底销毁日遗化武的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日遗化武处理仍主要在四大难题,包括日方一直未向中方提供化学武器的准确分布,埋藏数量多面积大致回收困难,銹蚀破损引致泄漏、处理上更危险,以及销毁处理技术有待破解。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日本政府应至迟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前销毁遗弃在华的所有化学武器。但中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主任蔡红日前出席展览开幕式时指出,目前距离彻底销毁日遗化武仍有很大差距,一方面一些新的化武不断被发现,另一方面已发现的化武在回收销毁等环节又面临许多新的技术课题和挑战。
力争二〇二二年哈尔巴岭“除毒”
二〇一二年四月,中日双方经过多轮磋商,签署了《关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承诺力争于二〇一六年完成销毁截至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保管在中国各地託管库中、已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并力争于二〇二二年前完成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敦化哈尔巴岭(约埋藏有日遗化武三十三万枚)日遗化武的销毁。
但据国防部化武办介绍,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在二〇一二年之前宣布的日遗化武尚未开始销毁工作。因此,在二〇一六年完成销毁保管在託管库中的日遗化武目标无法如期实现。国防部化武办表示,中方将要求日方设定新的阶段性销毁期限,切实加快进度。
关于二〇二二年前完成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哈尔巴岭日遗化武的问题,国防部化武办透露,中日双方正按计划开展销毁处理工作。中方正敦促日方采取措施,力争在二〇二二年前完成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工作。
日投入不足未尽义务
专家普遍认为,处理日遗化武的最大障碍是日本的态度问题。对此,国防部化武办向大公网表示,日本作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缔约国,全面、彻底销毁日遗化武是其应尽的义务,但遗憾的是,销毁工作数次逾期,主要是由于日方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不足,这是不争的事实。中方敦促和要求日方认真履行《公约》和《中日有关备忘录》,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尽快彻底销毁日遗化武,早日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
意外频发2000人中毒身亡

长春第一〇〇部队动力锅炉烟囱遗址。大公报记者卢冶摄
目前中国已知的日遗化武情况到底如何?对中国民众和环境等造成了哪些伤害?国防部化武办日前向本网透露,截至目前,已在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90多个地点发现有日遗化武,种类包括化学弹、化学迫击炮弹、毒烟筒、散装毒剂桶等,所装填的毒剂包括芥子气、路易氏剂、氢氰酸、光气、二苯氰胂、苯氯乙酮等。
近年来,日遗化武伤人事件频发,并发生多起重大事件。国防部化武办表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至今仍然严重威胁和危害着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战后,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至今已造成约2000人中毒身亡。
对于日遗化武的潜在威胁,国防部化武办介绍,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日遗化武严重銹蚀甚至泄露,可造成土壤、大气和水体的污染甚至人员伤亡。一些化学武器因安装引信,且常与易燃易爆常规弹混埋,极易引发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赖帐不赔偿民间诉日均落败

2007年3月,中国日遗化武受害者家属在东京抗议法院驳回家属向日本政府索偿的诉讼。资料图片
日遗化武对中国当地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伤害和影响。此前,中国受害者们曾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拉锯战,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但多年来都是中国受害者败诉。
2003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侵华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导致1死逾40伤,当年8月,13名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但之后歷经11年,受害者在备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数次进行上诉后,仍于2014年10月被判败诉。
实际上,自1995年中国第一起民间索赔官司在日本起诉,迄今为止,二十几个官司在日本无一胜诉。日本政府在侵华歷史上的态度一直强硬:不道歉、不赔偿、不认帐。
或以申遗向日施压
曾多次参与过对日民间索赔官司的知名中国律师康健向大公网指出,日本作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有义务尽快销毁遗华化武。但是,多年来日本却一直非常消极,销毁进度相当缓慢。
康健透露,对于中国民间提起的日遗化武相关诉讼,日本在判决上甚至完全颠倒黑白,不顾基本事实,宣称“中国方面不提供配合”,来帮助被告日本政府逃避责任。事实上,是日本军队遗弃了化武,并非中国政府遗弃的,理应由日方提供遗华化武的准确分布信息,而日本军队的文件应该有战时哪些部队配备了化学武器的纪录,相关纪录应该都是可以查到的。
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会长、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在接受大公网采访时建议,民间诉讼和呼吁作用有限,未来中国应将日遗化武问题“国际化”,让其像慰安妇问题一样,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进而给日本施加压力。此外,中国还可将一些与日遗化武相关的内容向联合国申遗,以引起国际社会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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