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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刚早年“内心独白”:乐道于救人 想为社会做点事

从一个农家子弟到天之骄子,再到机关青年、余副市长直至“首长秘书”,即便是家人,恐怕也很难知悉这个如今已经落马的隐秘者的内心世界。如今,我们或许可以从21年前的那篇《一个国务院机关青年的内心独白》来一探隐秘余刚曾经的光明。

  追求精神胜于追求物质

  社会变革,往往蕴含着社会观念的更新。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格守的“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许多人转而崇尚“学而优则商”,认为不“下海”不足以使自己的知识价值在社会发展中得到充分的实现,况且目前精兵简政、转变政府职能的呼声愈来愈高,因此,出现了“躁动的国家部委”。在一些人看来,国务院机关乃“空中楼榭”,“高处不胜寒”,在那儿工作,既无钞票,也无实权,虚有其名。

  曾不止一个人这样好心地劝我;“你不走还图个啥?能抱着块牌子过一辈子吗?”是的,图什么呢?光听听那则“著名”的家训新传,便足使你“无地自容”:在沿海某地区,有母亲这样“语重心长”地教育儿子:你不好好读书,将来长大了就只能当个干部。教育女儿时则说:你不好好读书,将来长大了就只能嫁个干部。“干部”形象竟至若此,何其惨乎!但细细一想,却又照旧“我行我素”,“迷途不知返”。

  我很欣赏钱钟书老先生《写在人生边上》的一段话:“把快乐分成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孔方兄”固然可爱,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况且,我们还有祖传秘方“精神胜利法”呢?

  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结构”理论,人的需要大致包括五个方面:生理、安全、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其生理和安全是低层次需要,归属和尊重是中层次需要,自我实现是高层次需要。人的心理发展愈是趋于成熟,其中,高层次的需要也愈强烈。我认为,这种分析颇有道理。世界上不存在没有一点价值的工作,只要你“钟情”和专注自己的工作,认为它能发挥你的长处,同时内心也感到充实、舒适,那就坚持好了。每个人有权利选择!

  我的工作很重要,我有自豪感

  我到国务院机关工作才一两年时间,但对自己的工作和环境产生了较深的感情,因为在这里,我能寻找到一个大写的“自我”。当然,我不敢奢谈今后会怎样,但我至少把握有今天。因此,别人“千呼万唤要下海”,我也能留有一份宁静。因为,我觉得国务院法制局是国务院领导在法制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国务院各部门的立法工作,通盘考虑,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具体指导,还要检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实施情况,督促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加强法规建设工作,等等。

  正在抓紧起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农业基本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法》,《股票发行和交易暂行规定》和即将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条例》等都是一些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并且立法难度较大。

  按照现行体制,这些法律、法规,一般是由有关部门起草后报送国务院审批,对报送的草案经国务院法制局审查后,才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要办结法律、法规和条约、协定草案上百件。对每件草案,领导都要求我们站在总理的高度来审查,不仅要从法律上把关,还要在部委之间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任务很重。

  因此,在我们这里,你很难看到许多人心目中的机关形象:一张报纸,一杯清茶,悠哉、悠哉。大家尽管基本上都是名牌法律院系的毕业生,但仍感到压力大。也许你今天审查的是《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明天手头可能就变成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可以说,几乎每天涉及的都是新领域。而且,审查的草案出台后,对社会往往都要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必须不断地学习、充实、提高自己,谁也不敢丝毫懈怠。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也非常重视。每年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都是用来审议经我们审查过的法规草案。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在海内外被认为是大陆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个条例在出台前,仅朱镕基副总理就十多次亲自主持会议,进行讨论、修改。

  目前,“有法可依”的问题己基本解决,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矛盾相当突出。一些部门在执法中,“见权利当仁不让,见责任安全礼让,见‘银子’死活不让,有错误一推二让”,把执法权当“摇钱树”,“卡拿OK”。

  在某市,我遇到个出租汽车司机,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塑料袋,装有18种证件,他说:“哪个发证机关都是我的爹。”去年,我和同事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园地”节目中,开办了“行政复议条例常识”专题讲座。播出后,先后收到群众来信一百多封。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反映行政机关滥施、乱用执法权。老百姓意见很大。这个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乔石委员长上任伊始便提出,“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把法律制定后监督检查其实施放在与制定法律同等重要的地位。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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