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31日至4月19日对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以及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经各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判决。
今天上午9时,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个审判法庭同时公开进行宣判,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被告人袁绍林、张伟、文香灼、曾建军、黄谋、刘岗、旷小坪、钟昌华、桓立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被告人孙华君、缪军、陈力铭、曾建、詹军、李波、旷晓燕、郑旭、仇德峰、李君国、肖永红、孙长兵、王万洪、闵杰、车大勇、王雷、刘光辉、刘小平、刘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十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
一审审理查明:1993年,被告人刘汉在四川省广汉市开办圣罗兰游戏机厅,从事赌博活动,牟取非法利益。之后,刘汉与孙某某通过经营建筑材料、从事期货交易等业务,逐步积累经济实力。其间,被告人孙华君先后网罗被告人缪军、李波、刘岗、车大勇等人,并将手下成员缪军、刘岗、车大勇等人安排到刘汉、孙某某开办的经济实体工作。
与此同时,在刘汉的扶持下,以刘维为首的另一股黑恶势力也在不断发展、壮大。1994年,刘汉将圣罗兰游戏机厅交给刘维经营,并出资为刘维开办餐饮、娱乐场所。刘维拥有一定经济基础后,先后网罗了曾建军、陈力铭、旷晓燕、文香灼、旷小坪等人,强行向游戏机厅经营者收取“保护费”,并通过枪杀周政,确立强势地位,逐步垄断了广汉市赌博游戏机行业,牟取非法利益,并将以非法手段获取的房产提供给旷晓燕、文香灼、旷小坪等人开办音豪娱乐会所,经常纠集手下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该会所聚会、娱乐、吸毒、策划犯罪活动,形成黑恶势力,并在刘汉的资助下不断壮大。刘维通过结交收买刘忠伟、刘学军、吕斌等人充当保护伞,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庇护。同时刘维也不断为刘汉、孙某某聚敛钱财、排除异己提供暴力支持。
刘汉、刘维兄弟以汉龙集团、乙源实业公司等经济实体为依托,互相支持,共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刘汉和刘维、孙某某为领导;被告人唐先兵、孙华君、缪军、旷晓燕、陈力铭、曾建军、文香灼、旷小坪、詹军等人为骨干;被告人刘岗、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刘小平等人参加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逐步形成了“为公司利益要敢于出手,出了事公司会负责”、“表现好的重用,不好的被开除”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专题报道:开铡斩瘤——刘汉受审
庭审细节:
涉黑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