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受审
大公网咸宁3月31日电(记者 李晓波)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1日8时31分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此次案情复杂、人数众多,案件分别在咸宁中院、嘉鱼、赤壁等七个法庭同时审理。
早上6点,咸宁中院门前咸宁大道大约300米路段半边道路用隔离栏封闭,实施交通管制,特警、消防人员等悉数上岗执勤。
7:50,陆续有车辆驶入咸宁中院。疑似载有刘汉的黑色奔驰车径直驶入院内,大约8:30该车从侧门驶出。
中院对面公交车站聚集不到百余民众围观,言谈中并不知什么人会有“这么大阵仗被审判”。
虽官方设立媒体接待处,但只有10个庭上采访证发放给官方通讯社等少数几家媒体。大部分媒体只能在法院外拍照。新浪认证官博“咸宁中院”亦未参照薄熙来案在微博上全文发布庭审内容。
今日12时30分官方将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12楼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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