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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立功减刑内幕:执法者陷害无辜让在押犯检举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信息,截至2014年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高院据此紧急叫停了135件减刑假释案件。

  诱骗无辜者造案求立功

  韶关市中院已于2013年10月撤销了对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张海的二审判决予以立案再审。但张海已趁检察机关尚未完全掌握其参与减刑相关犯罪活动的证据之时逃往境外,与他一起逃离的还有黄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说,由于黄鹭非常狡猾,在乘坐去香港的“广九直通车”半个小时前才开手机 ,当追捕人员赶到广州火车东站时,时间仅差了6分钟,让其侥幸逃过了抓捕。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立功减刑领域,张海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比张海案情节更加难以置信的假立功案例已经出现。2013年,深圳出现“造案立功”,个别律师与执法者互相串通,为帮助当事人减刑,“没线索制造线索、无犯罪制造犯罪”,甚至让无辜者身陷囹圄。

  2013年4月,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杨某某举报称,赵某某长期在龙岗贩卖毒品。公安机关随后安排线人向赵某某“要货”,并在交货现场“人赃俱获”,随后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

  检察官审案中发现疑点,反渎职部门继而追查,揭开了一起“制造犯罪、谋求立功”的阴谋。原来,杨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某、莫某某为帮他减刑,以5000元报酬诱骗赵某某到深圳帮助运送毒品,随后把这一消息转告看守所管教陈某某,由陈某某传递信息给杨某某,才有了杨某某检举“重大贩毒线索”的一幕。

  “策划犯罪、诱骗运毒、制造线索”,差点让20多岁的务工者赵某某成了“大毒贩”。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张若平说,用诱骗无辜者运送毒品这种方式栽赃陷害他人、继而检举立功、骗取减刑的个案极为罕见,其性质十分恶劣。

  张若平说:“被陷害的赵某某运送毒品498克,刚好符合无需做纯度鉴定的内部规定,又达到无期徒刑量刑标准,可认定为重大立功。要不是谙熟法律法规,怎么编造得出这么‘专业’的冤假错案?”

  • 责任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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