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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确立立法优先改革:法律未改不得试点

去年对法律草案的审议中,张德江多次参加,并以普通委员的身份,对法律草案提出自己的意见。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法律草案进行审议时,委员长本人参加的很少,一般是工作人员将常委会委员审议的结果报给委员长。

  “立法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

  中国在2011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

  据介绍,这些法规规章,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中,有的并没有完全根据法律来制定,甚至歪曲了法律的规定,但是这些法规规章在实际运用中却比法律还要有效。另外,这些法规规章之间也时常有冲突,这也导致法律在执行中走样,不能完全执行。

  张德江去年专门要求,立法时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要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梁鹰说,张德江还举了一个漫画的例子,漫画是一个苍蝇拍,拍子的柄做得很漂亮,弯弯曲曲的,但是拿这个拍苍蝇的时候却拍不到。

  “他说立法不要造‘弯曲的苍蝇拍’,要做‘直拍’,要金属的直拍,要能够拍到位。他用弯弯曲曲的好看的苍蝇拍和直的苍蝇拍打比方,说立法要到位,一发力就能到位。他反对好看不好用、不能落到实处的立法。”梁鹰说。

  梁鹰继续说,“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就是凡是法律能够规定进去的内容,全部要规定进去,不要等到配套法规落实。

  张德江还举了一个例子,过去一个水力罐车跑一路,尘土扬一路,泥渣掉一路,配套法规、规章几十部都管不好一个水力罐车的问题,这部法就没有落地。所以,一部法律必须“接地气、真管用”。

  “我们有时候也想,为什么司法解释可以更细化,法规可以更细化,而法律就不能制定出来呢?”梁鹰说,去年通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一开始只有几十条,最后扩充到很多条,把很多的经验、制度吸收进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法室主任滕伟说,在《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定中,他们专门把许多实践当中比较成熟的操作性的条文吸收到法律当中了,像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设备,法律规定开放前必须试运行一次都做了专门规定。

  梁鹰介绍,法律规定得更加明确,也是为了更好地防范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防止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在制定司法解释或者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时篡改或歪曲法律的原意。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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