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劳教制度,是以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的典型案例。 新华社发
很多法律为什么没有完全执行?一些社会顽疾为什么一直存在?这些问题人们经常遇到,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意识到这一问题。张德江去年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即提出要提高立法质量。
南都记者发现,去年对法律草案的审议中,张德江多次参加,并以普通委员的身份,对法律草案提出自己的意见。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法律草案进行审议时,委员长本人参加的很少,一般是工作人员将常委会委员审议的结果报给委员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梁鹰介绍,整个2013年的立法工作有三个特点,就是提高质量、引领改革、保障实施。
“法律未修改,不允许有试点”
中国处于一个激烈变革、矛盾多发的环境。城镇化建设加速,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贫富差距日渐加大。要解决这些快速变化中产生的社会问题,中国已明确提出要采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
据介绍,之前,因为改革的需要,经常出台一个文件,突破法律进行改革,等一些试点完成再总结经验,然后出台法律来巩固改革的经验。
梁鹰介绍,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法律与改革的关系作出过指示: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
“也就是说,要用法律来引领改革,发挥立法在整个法治建设全过程中的龙头作用,比如去年的上海自贸区的决定,‘单独’二胎的调整,以及废止劳教制度等,都是以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党中央有了政治决策后,要做到先立法、后推行,即便是先行先试、制度创新,也要先有法,要不就要有法律授权,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所谓的试点。”梁鹰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2013年8月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时,法律引领改革的作用体现得非常明显。
南都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提交的议案是“授权上海自贸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有委员认为应该明确授权的范围,不能扩大授权,最后通过的决定是删去了“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授权决定仅限于在上海自贸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