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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公车打高尔夫处长:公车私用不对,但我没违法

傅贤达出示2005年向碧海湾高尔夫球场付款凭证,称当时花了7万元办会员卡。昨日,谈到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时,傅贤达出示了一张银行个人付款凭证的复印件,显示时间为2005年6月1日,收款单位是深圳市碧海湾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金额为7万元。

  深圳市政协委员蒋道超:建议发动群众举报公车私用

  此外,在公车管理制度上,也有政协委员提出自己的想法。深圳市政协委员蒋道超表示,希望能通过G PS定位,或者统一公车车牌,让公车的使用情况不再“神秘”。此外,他也建议,在对公车的监管上,可以发动老百姓,对于违规使用的公车进行举报。“是不是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体系,让市民通过拍照举证公车的违规使用。并且对这一类市民进行嘉奖。”蒋道超说。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公车私用大多批评了事

  “按照国外的经验,公车当然是在上班8小时之内才能用,上班、下班都属于私事。但我们现有规定确实比较模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告诉南都记者,按照中央规定,公务用车改革的方向就是“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叶青认为,深圳完全可以向杭州学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也就是厅局级以下官员取消配车,取而代之货币补贴,“那样也就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了。”去年,叶青做客南都公众论坛时曾指出,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先锋,但是在车改方面却长期停滞不前。

 统筹:南都记者孙天明

 采写:南都记者王成波庄树雄徐龙晨孙天明见习记者朱凌 摄影:南都记者陈文才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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