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辛忠)《云南日报》今日全文刊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意见》明确,云南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至此,已有内蒙古、广东、湖北、吉林、云南等省份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深改小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被认为是中共基于当前改革的复杂性和深刻性、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攻坚克难的重要举措。
中共十八大后展开的新一轮改革,比以往更加强调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权。这一要求在三中全会上得到进一步确认。
全会后公布的《决定》提到,“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三中全会结束几天后,担任《决定》起草小组副组长(习近平任组长)的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人民日报》撰文《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该文称,各级党委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并尽快投入工作。
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宣布成立中央深改小组,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深改小组将全面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这一人事安排与外界预测一致,但是至今尚未公布副组长人选,以及成立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事宜。
内地多个省份陆续成立深改小组
进入2014年以来,多个省份根据中央要求陆续成立了省级深改小组。截至目前,已有内蒙古、广东、湖北、吉林、云南等省份成立了全面深改小组。
1月10日下午,内蒙古决定成立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任组长。
同一天,湖北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曾任三中全会宣讲团成员的省委书记李鸿忠任组长。
11日上午,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胡春华作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题讲话时称,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据《吉林日报》消息,15日下午,吉林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担任组长。
云南日报16日全文刊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另有消息称,深改小组将延伸至各省市县一级,由党委一把手担任组长。胡春华11日讲话要求,各市、县都要尽快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推进本地区的改革工作。云南公布的《决定》中也提到,各州(市)、县(市、区)党委要成立领导小组。
架构现雏形 湖北率先披露运作模式
根据已公布成立小组消息的省份安排,各地的深化改革小组已现出基本框架。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湖北、浙江等地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运行思路,将“几套班子”都纳入其中,共同配合协同推进改革,成为最大亮点。
有学者认为,将人大、政府、政协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可增强改革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另一方面也可提高落实改革政策的执行力。
云南要求在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内蒙古深改小组下将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同时成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专项小组,具体承担相关领域的改革任务。
湖北省是截至目前披露小组人事架构和运作模式内容最丰富的省份。在人事安排上,领导小组呈现“一正三副”格局:李鸿忠以省委书记身份出任组长,三名副组长则包括省长王国生、专职副书记张昌尔和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其他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则悉数纳入深改小组,成为小组成员。
关于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运作模式,湖北规定,小组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工作,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负责处理省委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省委改革办与省委政研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省委政研室主任兼任省委改革办主任。此外,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改革专项小组,由有关部门分别牵头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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