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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中国改革进入第三阶段 六大问题需忧思

综合1978年开启的第一阶段改革、1998年开启的第二阶段改革,新一轮的第三阶段改革要重点思考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党与政府、改革的道德性和正义性、改革成本承担者与受益者、限制国家权力与保护改革成果等问题,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忧虑这些问题,对于保证改革的成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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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改革的六大忧思

  综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改革,新一轮的第三阶段改革要重点思考六个方面的问题,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忧虑这六个方面的问题,对于保证改革的成功有重要意义。

  一是中央推动下的中央地方关系问题。这一轮的改革是由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再由中央在全国推动和督促落实。从已经公布的文件来看,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地方政府在新一轮改革中的角色似乎主要是实施中央的规划。在此,首先要思考中央顶层规划与地方创新的关系,从1978年第一阶段改革的经验来看,许多改革都是首先由地方创新,然后中央在全国推广的,比如包产到户、乡镇企业等,发挥好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会让改革有意想不到的突破。其次要思考的是中央权责和地方权责的关系,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改革的过程来看,应明确改革过程中的中央和地方权力界限,中央和地方改革的职责界限,如果地方对自身的权力和职责不明确,就可能发生推卸改革责任的情况。理顺中央地方关系本来就是这次改革的内容,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就应从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开始,中央与地方都恪守各自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动改革。

  二是政党主导下的党政关系问题。党是新一轮改革的设计者、推动者、主导者和督促者,改革规划是党的三中全会通过的,改革的领导小组是在党内设立的,且由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地方政府方面,重庆率先在全国设立了改革小组,也是由党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在政党主导下,改革中的党政关系值得思考。从已有的文件来看,政府在改革中的角色是参与者、配合者,是不完全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因为地方落实也是在地方党委主导下的政府执行、配合的落实。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应理顺党和政府的各自职责,利用改革的大好时机,建构科学合理的党政关系,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非常必要。

  三是国家全面规划下的社会创新问题。改革中,在国家设计规划、积极推动的同时,如何发挥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评价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社会的满意度,这个评价不是说,国家做好了再让社会来评价,而是在国家改革的过程中,就要让社会参与进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双方互动的改革不一定成功,但其成功率肯定要高于国家单方推动的改革。从邓小平推动的第一阶段改革来看,其成功的一个要素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互动,社会发挥了自身的积极性,比如包产到户的改革就是由社会发起,然后获得国家认可并在全国推广。当前,社会价值和利益的多元化、多样化程度已经比较高,要凝聚改革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没有社会的参与是很难的。

  四是改革的道德性和正义性问题。这些年的改革,有两个重要的参照系,即中国特色和国际惯例,至于何时参照中国特色、何时参照国际惯例则由改革的主导者来定。但值得思考的是,无论是国际惯例、还是中国特色,这两个参照系的名声都不好,比如,参照国际惯例成了涨价的代名词,或者成了政府维护自身利益、推卸责任的代名词,举公务员养老金问题,人民日报近日有文章举一些国外公务员养老金较高的例子,企图证明我国公务员养老金也应较高,但这样简单的参照国际惯例是不可取的,它没有比较我国与国外政府及其人员的责任、权力等问题。其实,名声的好坏和这两个参照系本身没有关系,关键是许多改革都由利益集团主导,成了利益集团维护自身利益的改革。因此,要重建改革的道德性、正义性,就必须从破除利益集团主导改革开始,只有非利益集团主导的改革才能保证改革的公正性。

  五是改革成本承担者和受益者问题。任何改革都是有成本的,但凡改革,总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要想清除障碍、减少阻力,总是需要付出成本。一般来说,改革涉及三个利益方:政府也即改革主导者、利益集团或既得利益者和社会大众,改革是改善这三方既有关系,形成新的更加良性关系的博弈,那么改革的成本应由谁来承担?这要区分不同的改革,政府自身的改革,如审批制度改革,改革的成本就是政府自动削权,这个成本应由政府承担,但一些涉及到大众利益和利益集团的改革,则要抵制利益集团的影响,不能光由大众来承担改革成本,这个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改革的成效,也关系到改革的道德性。如果改革的成本还像前几年的一些改革一样,成本主要由大众承担,既得利益集团基本不承担改革成本,那么改革很难获得大众的理解和支持,改革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六是限制国家权力与保护改革成果问题。国家是改革的主导者,但国家权力不受约束的话,则会成为改革成果的破坏者。现实中地方有许多类似的例子,上任政府开展的改革和创新取得了切实成效,也受到大众欢迎,但下任政府领导人因为思路不同、发展目标不同,可能不会坚持已有的改革,甚至出现破坏前任改革成果的事情。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除了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外,还应限制国家的权力,从权力的源头上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末发表的《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文章中指出,“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习总对科学决策和吸纳社会创新的论述,充分展示了这次改革对大众参与和社会创新的态度,也展示了一个大国领导人的胸怀。对于改革来说,大众能否参与、决策是否透明是保证改革方案科学性、公正性的重要方面,也是避免利益相关群体暗箱操作的重要方式。改革过程中,应宽容基层、社会、群众的创新,并积极进行吸纳,通过吸纳实现上层与基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大众的互动。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处副处长,学者,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意识形态及当代中国政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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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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