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是一笔沉重的、被冻结的精神遗产。要动用这笔遗产,哪怕只是为了投资到改革开放或其他陌生的事业里,在今天都要冒着各种风险。
最近,某位政治哲学家将毛泽东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父。这一观点立遭围攻。批评五花八门,无非是再次重复毛泽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犯下的种种错误。这些批评,实在无法抓住从柏拉图出发的政治哲人。须知,对孩子犯了错误的父亲仍是父亲。柏拉图的建国神话教育里有个重要的话头,就是教孩子如何对待犯了错误的父亲。如果激进地对待,像父亲推翻祖父那样再去推翻父亲,则每一代都会发生推翻父亲的革命。换言之,每一代都会出现不断革命的毛泽东,因此没有任何一代可以真正建国。所谓“国父论”,无非以比较聪明的方式,主张终结革命、底定宪政而已。
这套修辞过于聪明,难免知音寥寥。不但平素宪政口头挂的自由派没有谅解,所谓毛派也作壁上观,没听出国父论里有什么异样。这些毛派大概忘记了,毛主席从未拥有国父之类国民党色彩浓烈的称号。在毛派几乎遍天下的年代,能够把毛同马恩列斯并列的最重要称号当然是——“革命导师”,更准确些,无产阶级革命导师。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是否会同意自己被称为“国父”?这取决于无产阶级革命学说是怎么看待“国家”的。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当是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十月革命并不是什么建国革命。相反,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列宁选集》,卷三,页174),“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只是逐渐消亡的国家……就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页190)。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只是“消灭寄生虫——国家”。(页217)。无产阶级革命必然要打碎国家机器。之后,国家这个名称应该废除,代之以镇压剥削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兼有立法行政职能的“公社”。此时,甚至“人民国家”之类东西都是“无稽之谈”(页226、227)。
抽象地看,把以打碎国家机器为己任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国父”之类混在一起,确实是“无稽之谈”。然而,称毛泽东为“国父”,亦非毫无根据。所谓“国父”,并非指(统一或独立)战争的统帅,而是指阐明建国的正当性、给出建国原则的人。所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国父是联邦党人,而不是华盛顿。中华民国的国父是孙逸仙,而不是蒋中正。毛泽东可被称为国父,同样因为他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并据之立宪(参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架构。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及《新民主主义论》等新中国的自我证成中,除了运用那些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学说之外,毛泽东也强调了共产党人对孙中山事业的发扬光大,阐述了新中国的国体性质。这些工作,不属于国父,又属什么人呢?
这就是说,毛泽东属于双重谱系,既同马恩列斯排在一起,也与中国近代康有为、严复、孙中山等探索者同列。毛泽东可以被同时视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和人民国家的国父。
这是一个矛盾。只看到这个矛盾的一个方面,并据之对毛泽东发表欣厌趋避种种意见的,不可谓真了解毛泽东,亦不可谓真了解当代中国。因为这个矛盾不仅属于毛泽东思想,更重要的是,它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可以被同时视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和人民国家的国父
一、人民与阶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我论证的内在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究竟是一个导向无产阶级专政的预备“公社”,还是一个应该被无产阶级革命粉碎的真正的国家机器?或者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从毛泽东的论述和实践中,可以看到人民共和国具有公社和国家的矛盾。
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卷四,页1473)。它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新民主主义论》,《毛选》,卷二,页677),而这个联合专政的正式名称叫作“人民民主专政”,其“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毛选》,卷四,页1478)。这个国家正是一个人民国家。但它同样具有阶级内涵。简言之,它是一个人民内诸阶级团结起来建立的国家。“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同上,页1475)。
但这个国家本身——和一切国家、阶级、政党一样——必然要毁灭。这是毛泽东在为这个国家接生的雄文《论人民民主专政》开篇就昭示天下的。按照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粉碎国家、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正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任务。问题仅仅在于这个历史时刻何时到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革命本身并非无产阶级革命,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即“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论》,《毛选》,页671)。其所建的国家,并非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同上,页675)。按照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这个共和国必然要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过渡为社会主义国家。新民主主义必然会被社会主义所扬弃,人民民主专政必然会被无产阶级专政所扬弃,建国时联合起来的几个“革命阶级”必然在其内部重新进行阶级斗争。
让我们重温一下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判断——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新式资产阶级革命的果实,相当于俄国1917年二月革命而非十月革命的政治结果(区别仅仅在于,中国的“二月革命”是中国的布尔什维克自己领导的)。它理应被进一步的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毛泽东,必然要否定作为国父的毛泽东。导师毛泽东的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究竟要革谁的命?回答官僚阶层、走资派等等都是皮相之见。无产阶级革命归根结底要革国家机器本身的命、革人民民主专政的命。中国的十月革命是在建国之后才到来的。它虽然没有公然提出“消灭寄生虫——国家”,但模仿“巴黎公社”的冲动已被有力地表达出来。它虽然没有伴随真正的战争与推翻阶级的暴力,但作为其模仿物的武斗、对敌对阶级分子个人的群众斗争和“全面内战”仍然出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何产生了要革自己命的力量与实践?这是共和国自身的内在矛盾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在矛盾,就是新民主主义及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矛盾。由于处于从资产阶级革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新民主主义的内在矛盾必然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政治上,这必然体现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即作为各革命阶级联合体的人民之内的阶级斗争。这是理解建国后毛泽东一切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实践的钥匙。本文集中讨论政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的这个内在矛盾,在政治理论上体现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哲学的国家学说,和以阶级为主体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之间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