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2013年中央出台多项“禁令” 中纪委中组部高压防腐

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此次活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清退,真正做到“零持有、零报告”。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发挥表率作用。欢迎党内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这次活动进行监督。

  12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漫画:剑指奢风。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 责任编辑:辛忠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