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制度对西方质疑的回应
中国以不同于西方的模式成功崛起对西方最大的威胁不是经济竞争而是政治制度。西方赢得冷战之后,其制度对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垄断达到空前,而这也是西方统治世界的基础。然而,冷战结束二十多年后,一方面是中国成功崛起,另一方面西方却陷入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中。众所周知,政治制度最怕有可替代性。处于危机的西方恰需要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提供支持以渡过难关,而中国却在这一点上对西方客观上构成强有力的挑战。于是西方在不得不承认中国制度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同时,也从多个角度对中国制度发难。特别是从根本上对中国的制度提出两个尖锐的质疑:中国模式无法解决权力的和平交接、中国模式无法避免政治强人和个人独裁的出现。而中共十八大使中国再度实现了制度性和平权力传承,以无可辩驳的说服力验证了中国制度模式的成功和成熟。
应该说,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也一直是中国历代关注的焦点。中国古代为了避免政治自身的不受控制,发展了“民本主义”(民为贵,君为轻)、“天命”理论, 即政治的合法性建立在为民和执政的有效性上,一旦违背,其合法性即丧失,被取代就是合理的。同时还发展出一套政治权力的自我制衡。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御史一职。战国时期,御史已有监察职能。秦汉时期,御史大夫的职掌为“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主要负责监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监察地方官员。唐代中央设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专司监理。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 “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还设有谏院,谏官和御史可“风闻弹奏”。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又新设六科给事中对中央六部对口监督。清代将六科给事中合并于都察院,与御史合称“科道”,专司监察。
到了当代,除了传统的“民本主义”、“天命观”、“绝对权力绝对责任”对执政党的约束和压力,也建立了现代的监督体系。如以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核心的国家权力监督;以行政监察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和审计监督为核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监督为核心的司法监督、以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监督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以日益开放、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媒体为核心的新闻监督。
中国共产党也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10项制度。中央和省级党委都建立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政府则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家司法机关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等司法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