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公务员制度改革七年试验
“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取消大锅饭,揭开天花板,退休金变养老金,作为全国唯一聘任制公务员和分类管理改革同时试点的城市,深圳在7年多时间里的探路过程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文|《小康》记者 刘建华 深圳报道
“打破铁饭碗、打破天花板、打开养老金。”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呼声从未间断。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改革如箭在弦。
事实上,最近几年,各地都一直在探索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在外界质疑深圳改革锐气消退的时候,深圳公务员制度改革却以一种务实的态度,直面公务员进出、晋升、退休、养老等核心利益问题,在制度化方面不断探索前行,这一系列改革更长远的影响在于为全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探路。
不仅仅是打破“铁饭碗”
“343人抢1个职位
聘任制公务员,你要闹哪样?”
今年4月5日,深圳当地报纸这样报道当天深圳南山区的公务员考试,而深圳市今年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吸引了42279人报名竞争510个名额。这里曾是中国对“官位”最淡薄的城市,现在仍不遗余力地改革公务员制度,将“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
“最初很担心在公务员系统里成为‘二等公民’,但这几年不断有新人加入进来,这种顾虑慢慢消失了。”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陈海鹏已经适应了他的新身份。2007年,陈海鹏通过考试进入深圳市福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考方式、薪酬待遇和管理方法与委任制公务员一模一样。
自2007年1月以来,深圳市先后组织了7次公开招考,像陈海鹏这样的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3000人。在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看来,深圳试水公务员制度改革七年来,不仅优化了公务员管理制度,聘任制公务员的“鲇鱼效应”也大大提高了公务员体制内的活力和工作效率。
“聘任制和委任制的最大不同,就是以前是‘铁饭碗’,现在是‘瓷饭碗’,不小心拿着会摔碎。”王敏说。2007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的城市,并在2010年将改革全面铺开。聘任制打破了之前的终身制,但“瓷饭碗”的吸引力并未减退。2010年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招考350人,4万多人报名竞争350个职位。
这些百里挑一、过五关斩六将进入政府部门的聘任制公务员,在工作一两年后,却开始不适应。陈海鹏说:“委任制还是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混日子都有它的职业通道,而聘任制却没有,还时时面临解聘的危险,大家心里不平衡,也觉得不公平。”两年后,陈海鹏有近一半的“考友”纷纷离开了原单位,或者再另考委任制公务员。
能进能出,本来就是聘任制公务员试图打破终身制的一种设计。但这一现象还是引起了深圳人社局的注意,王敏向《小康》记者坦言,在试行的最初阶段,确实有不少人心存疑虑,聘任制公务员普遍有“二等公民”和“临时工”的心态。在2007、2008年招聘的53人中有20多个人走了,有的下海去企业了,也有13人在后期考取了其他单位委任制公务员。
“因为都占用宝贵的行政编制,都要经过正常的公务员招考程序,在这些方面一点没省事的情况下,又要给他搞一些特殊的管理规则。聘任制公务员还是一个很小的群体,如此反而用人成本高了,用人单位有意见。个人、单位都不愿意了,两个积极性没了,这条路还能走下去吗?”王敏说,也正因为有上述心态和管理制度的缺陷,导致好用的人才留不住,相关单位探索的热情迅速下降。“同在2007年获批试点的上海浦东,到了2012年,聘任制公务员只剩下一个人。”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初,深圳市人社局重估改革利弊,总结三年以来的试点经验和问题,调整思路,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全面实施,决定全面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度。2010年前已在职的公务员仍然实行委任制,2010年1月1日后新进入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强调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同身份同待遇,在招考方式、岗位职责、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考核奖惩、职业发展等具体管理上实行一样的制度,变以职位来区分委任、聘任的思路为以时间来区分,把两者放在同一个职位范围内。
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聘任制公务员“二等公民”、“临时工”心态和用人单位管理难题。深圳大学中国政治研究所郑志平向《小康》记者表示,“聘任者的心态和管理制度的改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合同管理为聘任制公务员带来了一定的职业危机感,但让公务员真正实现了从“身份”认同向“职业”认同的转变还需要过程。
“现行《公务员法》规定仅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施聘任制公务员,而我们却全面铺开。”王敏说,深圳刚全面推行的时候,包括国家公务员局也持保留态度。严格意义上来说,《公务员法》里面没有说所有的公务员都实行聘任制,深圳自行把范围扩大是违法的。但人社部领导非常实事求是,当争议比较大的时候,亲自到深圳调研,还是充分肯定,“既然是改革就允许深圳市探索。”这也正是深圳改革得以继续的重要因素。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全国考委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委员马敬仁从事行政管理研究三十多年,参与了《公务员管理条例》第1至第17稿的修订。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深圳全面推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并不完全认同。“公务员的稳定关系到国家政府机构的稳定,我们不能用企业管理员工的办法来管理公务员。”马敬仁认为,在公务员系统中那些辅助性或临时性的职位实施聘任制比较合适,全面推行容易形成“人人自危”的局面,大家都担心做了今天没有明天,很难保证政府工作的持续性。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但聘任制公务员可能更容易急功近利。”马敬仁举例说,作为一个签订了三年合同的聘任制公务员,考虑更多的可能是为了保证三年到期后可以续签,因此,这三年内如何创造“政绩”显得更为重要,这难免会令公务偏离“人民公仆”的正常轨迹。除此之外,目前还没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机制,是否合格和是否续签,人为因素太多。
“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方式在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证明是可行的,为什么公务员还要端着铁饭碗?王敏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因为政府的职能相对固定,部门和岗位都是相对稳定的,并不是说一个聘任合同,人员就会像企业一样来来去去漂浮不定。在国际上这已经是一种通行的做法,美国叫政府雇员、香港也是合约制公务员,都是聘任形式的,已经是一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