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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被告机长律师:违规操作因飞机上有要客

张起淮表示,齐全军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并非出于为自己考虑。律师在此前会见齐全军时得知,事发前飞机上有要客,包括部委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伊春市的领导也等候在机场迎接。

  郝俊波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航空公司都希望对事故有个了结,但事故发生后的闪速赔偿会让家属感情上难以接受,而且闪赔大都是假定航空公司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引用责任赔偿限额,所以赔偿的非常有限。按照国际惯例,空难发生后一般会先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具体的最终赔偿是应等到事故责任调查清楚了再定。

  郝俊波称,伊春空难的许多遇难者家属也找到他咨询,或修改赔偿具体条款。据他了解,伊春空难的善后赔偿,一部分人已经通过协调得到解决,但由于保密原则,最终数额家属一般不会对外界透露。

  昨日齐全军一案开庭,几十位幸存者或家属来到庭审现场,“我们就想看看事故真相。”小玉说,齐全军有责任,但是将庭审从头听到尾后,她们觉得被追责的不该只有齐全军一人,“其他管理人员有没有渎职的?”

  事件回放

  伊春空难44人死亡 机长负直接责任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事后成立的国务院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直接责任是机组违规操纵飞机低于最低运行标准实施进近,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在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调查报告描述了飞机撞地后的情况:“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其余舱门及应急出口因严重撞击变形或浓烟阻隔无法打开。机长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

  调查报告认定的间接原因是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股东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事故航班的机长齐全军,被认定负有直接责任。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齐全军的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航空难曾引发对飞行员处罚分歧

  国际上,曾因空难引发对飞行员责任认定和处罚的分歧。如2000年10月31日,新加坡航空006航班准备自05左跑道起飞时,因为大雨造成的能见度不佳、机组人员的疏忽与塔台方面的沟通不畅,因此误闯了正在施工维修而暂停开放的05右跑道。飞机与施工机具擦撞,并随即翻覆断裂成三截,爆炸后引发大火。共有79名乘客和4名机组成员罹难。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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