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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个地级市近九成配6至8名副市长 宜宾赣州配10人

样本中,副市长数量最多的地级市是四川宜宾和江西赣州,各有10名副市长;而9名副市长的地级市也有14个。赵晖表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在无明确数量规定的情况下,例如“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规定为增设副职留有余地,使得“副市长”的设置更显“随意”。

  为何地方可“随意”设副市长?

  职数尚无明确规定地方增设留余地

  2007年5月,国务院制定并施行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条例未对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职数做出规定,只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然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也未规定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和副职的职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也未针对地级市政府的领导职数做出明确限制规定。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晖认为,目前的编制规范文件缺乏刚性,“原则上可以设”、“必要时可以设”、“一般可设”、“若干”等类用语泛滥,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这是领导职数膨胀的重要因素”。

  安徽省政府2006年提出的《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中称,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领导职数为5名。但该规定又指出,“省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确需超过前款规定限额的,由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赵晖表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在无明确数量规定的情况下,例如“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规定为增设副职留有余地,使得“副市长”的设置更显“随意”。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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