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17日讯 据本港《明报》报道,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的全文发表后,释除了对于原来只公布纲领性文件而流于空泛的一些疑虑,但由于此次改革所包含的范围与深度都极为广泛,一时之间还是各取所需地诠释,看各大报章的着重点,可见一斑。大部分都关注跟民生有关的题目,诸如二胎政策与研究延迟退休年龄,也有关注公义议题,诸如取消劳教制度和户籍政策等等。《广州日报》可谓独树一帜,以财税改革促进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头条。
外媒不懂“中国式表述”
一些外国媒体认为此次改革力度不大,源于两个因素,一是媒体着眼于没有说什么而不是说了些什么;二是读不懂中国式从字里行间找意思的表述。比如关于地方债务问题,决定的确没有有关表述,外间的解释就是中央对此没有改革的决心。其实,从财税改革的决定,可以看出中央的改革决心。
有关决定表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虽然此表述还是比较宏观,但起码说明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只会做出微调。而微调的部分,可能就是:“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目前的情况是,中央收走地方大部分税收,然后再用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中央必须照顾到穷困省份的支出,给他们的返还更多,而沿海富有省份则少一些。这对广东来说,是“不公平”的。
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将更加明晰
改革的方向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即是说清楚界定中央与地方在哪些方面的支出责任,将来很多全国性必须统一的支出责任将收归中央,比如教育与医疗,但福利措施各省不一致,各省将有更多的自主权,这方面的支出就不以转移支付方式解决,广东在这些方面要上缴的税收可能会减少。
但很难说改革的方向是否对广东有利,因为广东的税收收入基础较好,但福利支出也比别的省份责任更大,起码改革后广东的自主权将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