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里的改革脉络
从十一届开始的历届三中全会及其文件,几乎可以勾勒出中国改革的筋骨脉络。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推向全国,标志着改革首先在农村发轫,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
十二届三中全会则把改革从农村推到城市,尝试逐步厘清改革的目标,首次提出“商品经济”的概念。
中国的改革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开端,尽管打开了计划经济的缺口,给了民间企业一定活动空间,但由于改革目标与系统都十分模糊,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的配套改革,而是“走一步,算一步”。
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中央领导层在此问题上初步达成一致,确定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十二大时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架。
会议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一个重要论断,即是“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指出改革的两个要点: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因此,十二届三中全会在整个改革的第一阶段,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邓小平曾对这次会议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将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写上很重要的一笔”,“全会决议公布后,人们就会看到我们全国改革的雄心壮志”。
正是在此次会议的鼓舞和任务设定下,国务院在此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并在1986年公布的工作方针中明确希望“改革能在1987年迈出决定性的步伐”。
事实上,能把“商品经济”的概念写入报告,当时也面临巨大争议。吴敬琏在《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一文中曾回忆,“十二届三中全会这个《决定》,从1984年6月份就开始起草了,最初用一个多月搞出了一个提纲,还没有脱离原来的调子。7月底在北戴河向胡耀邦汇报时,胡对提纲很不满意,并为此重新调整了起草班子,改由林涧青负责。充实了郑必坚、龚育之等。”
经过一番曲折,在中央领导人的支持和不少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才在提交给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的草案中,采纳了“商品经济”这一提法。但是,不仅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一概念,还在“商品经济”前面加上了“有计划的”这一限定词。
然而,到了198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时,情势已变,改革随后从高峰回落。
直到1993年10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此前一年召开的十四大上,改革议程才重新启动,并首次提出中国改革的总体性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曾参与该文件起草的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在其回忆文章中称,“虽然改革一开始在实质上就是朝着逐步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的方向走,但此前并没有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2年10月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邓小平在1992年春天的南巡,为当年10月召开的十四大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了他对计划和市场问题的看法。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的这一论述,对此前姓“社”姓“资”、计划市场的激烈争论一锤定音;中共十四大随即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究竟是怎样的?其基本框架是怎样的?有哪些构成部分?所有这些都不清楚的问题,正是由十四届三中全会来解决的。
吴敬琏在他的《重启改革议程》一书中称,那次决定的颁布,意味着“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改革终于进入了一个整体改革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进行市场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十年之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呼应。
虽然是一届“交班”的会议,主题上却与十年前遥相呼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建立”变成“完善”。
当时,社会各界虽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的判断争议不大,但在一些改革目标是否达成上存在争议。
例如国企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起草专家之一、中国社科院教授张卓元在2003年接受《经济》杂志专访时曾提及,1993年已经确定国企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项工作虽然一直在做,但国有企业离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仍差得很远。“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因为国企改革是整个改革的中心环节。”
还有1993年已经明确,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经过10年努力,在“统一”和“有序”方面,离当时定下的目标仍有相当距离。
吴敬琏在其书中认为,中国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很不完善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背负着大量旧体制的遗产,另一方面即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体系,也还处于粗陋的原始状态,现代市场经济的若干重要架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经济体制中,政府的作用过强,市场难以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另一个促使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化改革进行完善的外在动力,是中国加入WTO后的一系列承诺对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外开放反过来推动对内改革。“比如我们的农产品,过去我们以为只要支援农民,怎么做都可以,现在你要考虑,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从流通环节转到生产环节,过去更多的补给粮食企业。这些符合对外开放的需要。”张卓元称。
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当时被认为是其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被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从过去的这些会议看来,每次“交班”年的三中全会及其文件,都成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