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改制
35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央纪委得到恢复和重建。35年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为这次会议被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实际上,目前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已经开始。
9月2日,由中纪委、监察部主办的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改版开通。除了网站改版开通外,中纪委、监察部第一次“晒”出自己的组织架构。
中纪委、监察部内设27个职能部门,与原来相比增加了2个负责案件工作的纪检监察室。上述官网还首次公布10个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分工,有4个室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纪检监察,6个室分别负责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方的纪检监察。
对于未来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方向,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可以在两方面着力:第一,搞纪检监察的大部门制,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把相关部门合并起来,或者形成合力;第二,从同级监督变为提级监督,省级领导由中纪委监督,市级领导由省纪委监督。
强化监督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改版开通后,“接受网络信访举报”成为新网站的主功能之一。截至9月21日,中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20天内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达15253件,日均超过760件。
今年5月,中央启动第一轮巡视工作,派出10个巡视组对内蒙古、江西、湖北、重庆、贵州、水利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版集团、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巡视。
与以往巡视制度不同,中央巡视组收缩巡视范围,巡视重心由“相对全面”回归其最主要的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巡视工作也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而中央巡视组本身也出现了重要变化:巡视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组长不再是“铁帽子”,而将改为“一次一授权”。
同时,中央巡视组还定下了“三个不固定”原则: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