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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中国改革4.0版”应纠正政府行为市场化

在政府全面参与并统御市场的格局下,各级各部门的权力均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因而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制度笼子”存在。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格局是,任何进一步的深化市场改革,都回避不了政府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层问题。

  中国下一步的改革,首先要做的当是落实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两个第一条。要真正启动中国改革的4.0版,首先要改革财政体制并相应地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另一方面,要依照宪法所设定的国家基本制度框架,增强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在政府权力监督和制度制衡方面,建立和健全相应的人大实体化的功能机构,如考虑在人大增设宪法司法审查委员会,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宪法法院,对任何政党、组织和政府官员的任何决定和不当文件进行违宪审查和诉讼。同时,目前也可考虑“做实”各级人大预算工委,以加强国家立法机构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的预算监督、制衡和审计,逐步建立起现代预算民主制度。在审计和督察制度方面,可考虑升格国家审计署,在人大内部或在国家的最高权力层面上设置一个独立的国家审计督察机构。

  建立起政府权力监督和制衡制度,才是中国现代国家制度的基本建设和创新,才是中国走向一个现代国家、建立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深层次改革,才能为未来中国的良序的市场经济运行建立合宜的制度框架,才能最后真正放开市场。只有这样的综合配套改革,才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

  (本文作者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和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学。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学术著作主要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经济学与哲学》、《经济理论与市场秩序》、《经济学如诗》、《思辨的经济学》以及《市场、法治与民主》等。本栏目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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