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全面参与并统御市场的格局下,各级各部门的权力均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因而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制度笼子”存在。另一方面,各地和各级政府部门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过程中又实际上有着巨大利益在其中。在这样一个体制中,会有一个良序运作的市场经济?
现在要深化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要建立一个法治的、良序的、公正的和自发运行的市场经济体系,自然会触及到许多政府部门的既得利益,实际上要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管辖权限及其职能本身的转变。因而,中国经济进一步市场化的问题,看起来是个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但已完全不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那种放权、让利、让民营经济自发成长、允许乃至吸引外资大量进入的问题了,而实际上是个政府体制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了。换句话说,现在中国的任何实质性的市场化改革,都必将涉及到政府体制乃至政治体制的改革,或者反过来说,没有政府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任何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可能都是“逆水推舟”,因而推进起来都会“改革张力很大”、“步履维艰”,可能最后都会流于“技术性改良”。
因此,在当前中国经济从整体上来看已市场化的条件下,要深化改革,从政府的超强行政管制下进一步放开市场,如实现利率市场化、打破国有企业垄断、促进竞争、降低金融和其他行业准入门槛、重新界定国有资产职能、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服务业、建立自由贸易区,乃至改变土地流转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放宽生育政策这些大的改革,无一不涉及到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机构管辖权限的调整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说到底,这些改革,无一不反过来指向政府机构职能及其设置的改革。因而,这些改革要真正落实到位,反过来要求政府体制的改革,更要求把“政府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如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没有得到规范的制度性约束和制衡,上述种种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也就难能真正实现。
譬如,尽管自李克强接任中国新一届政府总理以来,新一届政府就一直在努力减少行政审批,并把这项改革列为2013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改革的首要任务。但是,国家发改委有1000多个行政编制和28个职能部门且省、地、县层层设置,这个巨大的发改委系统和机构在那里,到底又能减少多少行政审批?这边国务院刚发文要减少行政审批,那边发改委又与工信部一起牵头“推行去产能化”。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是减少了,还将是会增多?就此而论,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三大宏观职能部门以及中央50多个部委的权力没有明确行政法律法规界定和人民代表大会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的体制中,理想模式中的改革又能真正实现和落实多少?
另外,目前中国企业的最大困难,主要不是政府行政干预太多,而是企业的税负太重。甚至连中国的物价太高,都与各种商品中政府的税收份额太高有关。如何限制和制衡政府财税部门的征税权,难道不应该进入中国改革的下一步考虑之中?而建立起政府征税和政府财政支出要经人民代表的实质性审查监督和制衡的国家基本制度,显然还没有进入“中国改革4.0版”的总体改革方案之中。
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格局是,任何进一步的深化市场改革,都回避不了政府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层问题。譬如,仅就目前中国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官员所瞩目的财政体制改革问题,就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问题。任何财权“上收”或“下放”,不仅仅只是牵涉到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的重新配置问题,实际上也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动力以及中国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因而仅这一项改革议程,也会牵涉到中央与地方──具体说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博弈,也自然将极难达成共识和实质性改革。
概言之,中国改革的4.0版,最终应是绕不过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核心问题的。中国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已经不再是给企业和市场更多的自由经营空间和机会,而是应反过来考虑在中国经济已经市场化条件下如何建立政府权力的制衡机制。只有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得到实质性的制度性规则约束和制衡,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之中,中国才会有一个规范的、公正的、良序的、和谐的市场经济。
对于这一点,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实际上也已经预先做了一些规定和指示。譬如,中共十八大报告第四部分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条,就是“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该报告第五部分政治体制改革第一条,又对中国下一步的改革做了以下交代: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