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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公务员工资不高 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

既然廉洁年金并非“师出无名”,也算不得新鲜事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公务员廉洁金制度,早已作为成功经验广受赞誉。在社会进一步反感公职人员享受高福利的前提下,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无疑为公职人员带来更大的“肥肉”。

  退休时候一公示,“这个同志可以,通过,给钱!”

  苏航(51岁,某地级市正处级官员):我还有几年就退休了,你问我,当然愿意来这么一笔钱。而且我也不用特意改变什么,就按照“既定步调”,到时候肯定能得着。

  其实,你说这“廉洁”是什么标准呢?我干了一辈子,工资涨到现在才6000多,一点灰色收入都没有?那不现实。逢年过节的,朋友之间、上下级之间互相走一走,送送购物卡、送孩子个苹果手机、iPad的,你能说过分吗?要真是“油盐不进”,人家就说你太“特”了,在这个队伍里也呆不下去。

  这么说吧,被查出来的,归根结底都是人缘太差,或者胆子太肥。所以我总说,低调,别过分,差不多行了。而且要跟上下级搞好关系,超过原则的事情绝对不能做。我就有一条,不收钱。做到了,一般没人害你。退休时候一公示,“这个同志可以,通过,给钱!”中国的考核,不都那样吗?

  观察者说

  被视作公务员“分内之事”的廉洁,还得专门设个奖金来激励,这种提法令“体制外”的民众颇感不公——不腐败怎么还成了对百姓的恩赐了?并纷纷“开发”出诸如城管的“不打商贩年金”、校长的“不奸学生年金”……为一个行业的基本要求设立奖金,让人忍不住问一句“凭什么呢?”

  “从法律角度硬去‘抠’,也不是没有相关依据”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章“退休”里,第八十九条说,“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廉洁年金是公务员退休之后才能拿到的,把它理解为“其他待遇”,从这个角度去“抠”的话,其实也不能说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但必须强调,“廉洁年金”只是一个设想而已,不能单独去实行。必须先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制度,监督、教育、惩治等等,以此为前提,进行配套实施。

  既然廉洁年金并非“师出无名”,也算不得新鲜事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公务员廉洁金制度,早已作为成功经验广受赞誉。为什么浏阳、南京、深圳、江门等地先后进行的尝试却无一例外“水土不服”?或许它的“移植”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实行廉洁年金,是因为健全的反腐机制与群体的高度自律,而非相反。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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