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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公务员工资不高 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

既然廉洁年金并非“师出无名”,也算不得新鲜事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的公务员廉洁金制度,早已作为成功经验广受赞誉。在社会进一步反感公职人员享受高福利的前提下,建立廉洁年金制度无疑为公职人员带来更大的“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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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有权的多少也不够”

  “廉洁难道不是应该的吗,为啥还要奖励?”“这不成了政府给一笔钱,求当官的不要贪腐?”……尽管问世不久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交的“383”改革方案还只停留在“提供参考”层面,究竟哪些内容会被采纳尚属未知,但其中一句“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的表述,仍被公众敏锐捕捉,并迅速引发争论。

  “受益者”说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不算太高,许多腐败属于需求性腐败,如果实行廉洁年金制度,对于促进公务员的廉洁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那么,作为“受益者”的公职人员如何看待对清廉的奖赏?假如有了这笔钱在未来“晃悠”,真能约束自己面对利益“不动心”、“不伸手”吗?

  “用钱来减少贪污受贿的行为,那得看这钱的数量”

  赵黎明(入职国家公务员八年,级别正科):如果假定公务员是因为“需求”才腐败,用一笔钱来减少贪污受贿的行为,那就要看这钱的数量了。

  就说我吧,离退休还有三十年。十年前的五千块钱和现在的五千块钱就是两回事,假如廉洁年金有个几十万,那按照现在的通胀速度,三十年之后它是个什么概念?而且公务员最需要钱的时候也不在退休后,而是人生中段,三四十岁的时候。

  我的工资一年下来是八万多,局级领导一个月也就八九千。放到现在来说,几十万相对于公务员的正常工资不是小数目。但公务员会把福利待遇跟谁比呢?跟国企。同事有到国企工作的,马上年薪就五十万了。所以你对想通过某些违纪方式来填补收入差距的人说,几十年后你退休了能拿到几十万,根本没有吸引力。

  “没实权的不用发,有实权的发多少也不够”

  孔浩(入职北京市公务员五年):廉洁年金是给一辈子混不上去的同志一个安慰奖吗?对我们这种没什么贪腐条件的部门,有一笔安慰奖总比没有好,所以我也不反对。不过,既然没什么贪腐条件,那也用不着给我们这种部门发这笔钱,对吧?

  而有贪腐条件的实权部门,如果要花钱让领导干部保持廉洁,那得需要多大一笔廉洁年金画个多大的饼,才能支撑他数十年如一日抵挡诱惑呢?这两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涉案金额都非常惊人,绝对不是廉洁年金能相提并论的。

  如果只是退休之后每月多领个一两百的话,那还是算了。我已经看到网上有很多调侃了,为了这点钱实施一个意义不大的政策,落个自己想法子给自己发钱的“口实”,被人骂也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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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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