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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官员向低级别蔓延 专家建议领导家庭公开化

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多位“失踪”官员为逃避党纪国法处理,通过不同方式携巨款外逃。从源头上构建反腐防腐机制,推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完善金融实名制,设立遗产税等制度。

  其次,打破“信息孤岛”,构建各部门联网的廉政风险数据库。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官员拥有多个户口甚至多个国籍、多处房产及资产,原因是纪检、监察、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未形成统一的核查系统,官员的核心数据信息碎片化。占有官员核心数据信息的部门不承担反腐职能,反腐部门却不占有信息。“纪检部门应建立起廉政风险数据库,设置红橙黄绿风险预警系统。如果高风险官员因私出境,当把身份证或指纹输入系统时,系统就会进行报警。”

  再次,从完善反洗钱机制、建立民法追缴外逃赃款机制入手,创新反洗钱立法和反洗钱措施,利用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打击外逃贪官。

  王明高建议,鉴于各国意识形态不同,贪官犯罪证据难以确定,刑事程序在国际反腐败合作中存在难以逾越的局限性。要跳出刑法追缴赃款的固定思维,实施民法追缴赃款机制,对赃款可采取“收益分享”的处理方案,充分调动被请求国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追缴外逃赃款,挽回国家损失。

  最后,建立公民信用保障号码体系,创设“证纹一致”和实行“黑名单”等制度。

  王明高建议,公民信用保障号码每人终生一号,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部门,包括公安、社保、金融、交通等,都采用公民信用保障号码作为管理号码。“证纹一致”制度要求公务员出境时,护照、身份证上的“电子指纹”必须与持证人的指纹一致。而“黑名单”制度是将“腐败嫌疑人”列入“黑名单”,交给出入境管理机关、出国审查机构、检察院等机关,给腐败嫌疑官员设置出国出境障碍。如果实行全国管理部门计算机联网,将身份证、信用保障号、指纹三者结合管理,将弥补仅靠身份证管理的不足,有利于真正遏制贪官外逃。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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