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与“裸商”结成贪腐同盟
长三角一位商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年来,出于安全考虑,一些自感有“原罪”的商人移民成了“裸商”,他们与贪腐官员结成利益同盟,官员帮助“裸商”牟利,同时也利用“裸商”便利的通道把贪腐所得转移到境外。
“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官员外逃往往与资产转移相结合,并且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贪官出逃的路径通常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等几个步骤。
“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案发前,子女就分别加入了澳门籍和澳大利亚籍,并在境外置业。罗荫国本人持有多个假身份证,用于出入国境。”广东省纪检系统一名干部告诉记者,其妻子邹继芳在茂名有一个“贵妇交际圈”,与罗荫国夫妇有来往的企业老板近10人。
广东一位纪检干部介绍,贪官常常借商人之手把资产转移出境,如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出境,通过涉外公司在海外隐秘“截流”,在海外虚假投资等。随着国际经济往来增多,一些贪官通过贸易项目转移资产,手法更隐蔽更难监控。
“此外,许多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不是个体腐败,而是一个地区、部门集体腐败,呈现相互之间的勾结和同谋。一旦关键人物面临调查‘贪腐同盟’会为其外逃提供便利条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说。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我国官员外逃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调研发现,随着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公共卫生、园林绿化、环保等部门也变成了“热衙门”,可以支配大量的资源和资金,这也为权力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
毛昭晖说,过去外逃的有不少都是国有企业经营人员,但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养老金、保障房、三农资金管理等与民生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外逃数量呈上升态势。如湖北最近失踪的蔡道明与2010年广州出逃的刘荣福均为畜牧兽医局局长。“民生领域腐败应成为今后防治的重点,其腐败行为可能带来更多次生灾害,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
与此同时,借机外逃的“名头”也从“考察式”变为“休假式”。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近十年来,贪官外逃现象十分严重,从前几年借出国考察名义“滞留不归”,到如今借养病、休假等名义私自外逃,折射出新一轮反腐斗争让一些腐败官员如坐针毡,通过多种手段外逃出境、以求平安落地。与因公出国相比,因私出国更加难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