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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官员向低级别蔓延 专家建议领导家庭公开化

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多位“失踪”官员为逃避党纪国法处理,通过不同方式携巨款外逃。从源头上构建反腐防腐机制,推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完善金融实名制,设立遗产税等制度。

  “官跑跑”频仍凸显监督机制漏洞

  今年6月以来,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打着“请假治病”的由头,至今仍处于“失踪”状态;湖南省醴陵市王仙镇财政所前所长邓元华“失踪”超120天;湖北省公安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原局长蔡道明已“失踪”5个多月。

  多位官员接连失踪,其中有一些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清水衙门”和级别较低的干部,最终都被证实涉及经济问题,引发社会对“官跑跑”现象的再度关注。

  梳理近十年“失踪”的部分官员不难发现,出逃官员多与经济问题有关,也因此带来巨大损失。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官员是在“听到风声”或者是接受组织问话后悄然“失踪”。等到组织发现之时,要不远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要不就彻底失去了踪影。

  实际上,我国行政级关各级领导干部单位请假报告制度早已实行多年,但这些官员往往是失踪一个月到几个月后才被发现呢?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强官员出国的限制,甚至专门规定,处级以上干部出境需要审批和备案。遗憾的是,这些规定、通知逐步被异化,以至形同虚设,让贪官外逃有了可乘之机。

  贪官出逃前并非毫无征兆。有专家称,公职人员失踪前,一般做了准备,其家庭成员动向一般会出现异常,同时,他们的账户、股金、房产等财产,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果有关部门关注及时,应不难发现蛛丝马迹,将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比如,针对大批资金流动,银行应该引起注意并向有关单位汇报。如果相关部门懵懂不知,或者有所察觉却无动于衷,贪官出逃自然一路绿灯。

  说到底,“官跑跑”现象愈演愈烈,关键原因还是监管不力。“同级纪委管不了,上级纪委又太远,下级纪委太软”。官员处于事实上的监管失控状态。再加上官员的腐败行为往往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官员的任免者和监管者不必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官跑跑”事件频繁发生,却很少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受到处罚。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封堵贪官外逃之路,强化当前的监管体系是当前反腐部门最紧要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但如果不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贪官依旧会出现,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因此,与其处心积虑地封堵贪官外逃之路,不如让各种反腐制度和监管措施真正发挥效力,并对监管不力者进行严厉追责。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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