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善平告诉记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矛盾突出的群体事件,调解总会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听证会。
医疗、工商、交通事故等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分别成立了6个调解中心,它们均为第三方组织,成员也基本都是民间人士。
陈善平说,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可能会比较抵触卫生局介入,但是对第三方调解中心,就更容易接受。
调解员的报酬有的按月领固定工资,有的按调解成功的案例奖励,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
枫桥镇的杨茂夫退休前曾担任过副镇长、乡党委书记,退休后一直做调解员。
他说,每个村十户推选一位信息员,每月有事没事,都要向村调委会报告社情民意。平时邻里之间的纠纷、小矛盾依靠信息员化解,“事情在萌芽时期,一次骂人,一次打人就介入”。
有些调解员已形成品牌,诸如“老杨”、“老朱”、“江大姐”等,他们在当地名声很大。
处理群体事件不派大批警察
当地意识到,民众法律意识增强,简单粗暴方式已不合时宜
今年3月,枫桥镇钟瑛村,一人骑摩托车将村里一男子撞伤致死,因为赔偿款谈不拢,死者家属组织几车人,准备去闹丧。村里平安专管员骆志军听闻后,遂通知镇派出所。
镇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上调解员“老杨”,两个民警及村组干部到钟瑛村口,将他们拦下。经劝阻,当事人愿意坐下接受调解。
如果按照原来执法思路,可能会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而通过平安专管员、调解员,只有五六个人就化解了矛盾。
这是枫桥派出所开创的新模式:建立从派出所到群众家门口的联络线,全镇分为三个警务站,共12名民警,28个村建立警务点,由村内选举的平安专管员负责。
这些平安专管员装备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 ,每个人在哪,警务站均一目了然。平安专管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报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所上报的信息也列入考核。
当地政法部门意识到,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用法治思维,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
对调解员来说,调解不是没有原则的“和稀泥”,必须依法调解。
在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看来,应该让更多的社会管理经验,特别是群众自治的经验法律化、制度化,由经验上升为制度,从而形成公开持久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