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孟苏铁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原标题:平安法治并举建设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平安建设是一个动态历史的过程,也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变化,平安建设的内涵日渐丰富,领域不断拓展
要加大民意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切实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平安成效,给群众创造一个真实感受到的平安,而不是数据上的“被平安”
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以法治原则为遵循,以法治体系为保障,已成为云南抓平安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
本报记者 雷晓路 周秉键 刘百军
平安与法治并举,着力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全面推进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法制日报》记者前不久在云南采访时,对此印象深刻。
早在2004年9月,云南省委即作出建设“平安云南”重大决策。10年来,全省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政法综治工作,有力推动了社会治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破解,巩固发展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云南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当前,云南省正处在加快“三个发展”、推进“两强一堡”建设关键时期,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从更高起点、更宽领域、更高水平上深化平安云南建设,更好地服务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大局。《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孟苏铁。
坚持大平安理念
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水平
“经过多年的平安创建之后,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富民强滇云南梦的新形势下建设人民群众更加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首先就要全面把握平安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切实用大平安理念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由‘治安小平安’向‘社会大平安’拓展,推动由打击、防范、管控向服务、管理、建设转变,推动由平安指数向幸福指数提升。”孟苏铁说。
对此,云南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安民与富民共进理念,统筹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稳定这个“第一责任”,把平安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省委书记与各地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坚持将平安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平安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先后出台一系列意见、规划、方案,构建了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平安格局,形成了各方面工作统筹考虑平安建设,平安建设保障各方面工作的良好局面。
孟苏铁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今年5月“苏州会议”后,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批示,“深入推进平安云南建设,是发展所需、稳定所依、民生所系,事关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引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平安云南建设融入桥头堡战略,贯穿于实现跨越发展的奋斗历程,积极适应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各族群众的新期待,拓展领域,充实内容,破解难题,提升水平,努力建设一个基础更牢、层次更高、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云南”。
谈起新一轮平安云南建设,孟苏铁说:“平安建设是一个动态历史的过程,也是一个开放包容的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变化,平安建设的内涵日渐丰富,领域不断拓展。”
“比如舌尖上的安全、环境问题的忧虑、网络信息的保护等等,今天人民群众对平安的要求,不仅包括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传统安全问题,更包括许多非传统性安全问题。”孟苏铁说。
缘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在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中,响亮地提出要强化“五大安全保障”,更加注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更加注重维护经济文化安全,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更加注重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更加注重维护信息网络安全,打造群众满意大平安。
坚持群众满意导向
提升平安建设社会化水平
“深化平安云南建设,必须把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对平安的新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各项工作,用群众的满意度衡量平安建设成效。”孟苏铁坚定地说。
据介绍,近年来,云南省顺应群众期盼,坚持群众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完善藏区维稳长效机制,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深入开展湄公河流域常态化巡航执法,深化边境地区“枪拐毒赌”专项整治,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特别是坚决遏制新型毒品蔓延,成立专门环保司法机构,严打“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深化“农转城”户籍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等,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真正把平安云南建成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
“进一步完善民意导向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把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孟苏铁说。
他强调,要积极引导基层变“围着指标、排名转”为“围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干”,切实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成效,给群众创造一个真实感受到的平安,而不是数据上的“被平安”。
为此,云南省综治委在新出台的《云南省2013年度州市和省级单位履行社管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创建平安法治云南考核细则》中,把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度权重由过去的5%增加到了20%,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用科学的统计和评价方法反映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感受,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评价绩效提供依据。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平安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和评选综治先进的先决条件。从今年起,对群众安全感排名全省后3位的州市,取消综治维稳先进州市评选资格,对排名全省后30位的县(市、区),取消先进平安县(市、区)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