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日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9时04分,梦鸽抵达海淀法院,戴黑色墨镜,黑衣长款风衣,下车直接进入安检口。9时11分梦鸽通过安检,进入法院。期间,记者喊她名字,梦鸽没有回头回应。
李某某案件进程曲折引社会关注
2013年2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
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