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陕西“房姐”龚爱爱被神木县检察院正式批捕
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房姐”所拥有的“多户口”一事也引发质疑。
据了解,神木警方已于2013年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