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于8月26日由中央纪委通报落马。他与蒋洁敏在履历中有较长时间的高度重合。2004年4月,蒋洁敏离开转战任职4年的青海省,重返石油系统,出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同年10月,王永春离开吉林油田,进入中石油股份任人事部总经理。2007年5月,蒋洁敏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同年7月,王永春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来年2月调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9年8月转正。
在2007年下半年及2008年上半年,冉新权、李华林、王道富也分别升任长庆油田总经理、中石油股份副总裁和中石油股份总地质师。
2011年4月,蒋洁敏任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同月,时任大庆油田总经理的王永春,升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并继续兼任大庆油田总经理。仅一个月后的2011年5月,冉新权就从长庆油田公司总经理升任中石油股份董事,当年10月被进而被聘任为中石油股份副总裁。
10年10人落马
事实上,“中石油”系窝案只不过是我国央企高管腐败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在2003年至2012年十年间,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有80人之众,其中属于央企系统副部级以上的高管就达10人之多,平均每年都有一人。
梳理近10年的省部级央企高管腐败,这10起贪腐案主要集中于电力企业和银行业。如在过去的10年,电力企业就有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华中电力集团原总经理林孔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等;中国建设银行前后两任行长王雪冰、张恩照,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王益成为自2003年以来银行业落马的副部级以上高管。
2007年,时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同海的落马事件是近10年来中国石油行业最大的贪腐案,显然,此次“中石油系”的贪腐窝案冲击波毫无疑问已经超越了6年前的陈同海案。国内媒体在报道蒋洁敏案时,也总不忘和陈同海一案做一番对比。
蒋洁敏、王永春等人与陈同海的任职经历颇有相似之处,都是从石油系统起步,曾转战地方或部委,之后又重回石油系统并升任中国两家最大油企主要领导的“老石油”。
1972年,时年17岁的蒋洁敏即进入石油系统,除了2000年至2004年间调任青海,今年3月任国资委主任之外,其余时间一直没有离开中石油集团。
陈同海1976年从东北石油学院毕业后分配至大庆油田工作,此后转战地方和中央部委数年,1998年又重回石油系统,先任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5年后扶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事的中石油4名高层,既是中石油集团及上市公司高管,同时也是分管一方的“诸侯”。王永春和李华林分任大庆油田董事长、总经理,冉新权和王道富则是长庆油田前后两任总经理。
分公司层级的贪腐问题在中石油系统早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9年,中石油的数个分公司就曾被一波反腐风暴击中,当年12月底,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李怀忠相继被双规。
王贤泸担任中石油黑龙江省销售公司总经理时,正赶上全国大面积闹“油荒”,许多民营加油站无米下锅。由于王贤泸牢牢掌握着批油权,大量民营加油站纷纷送上重金贿赂。李怀忠的落马则与收购加油站相关。据当年经办此案的检察人员透露,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内部人员涉嫌将高速路所需加油站信息提供给亲友,或收受民营老板贿赂,投资兴建加油站。这些加油站每个投资成本从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中石油贵州分公司回购价则高达几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