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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称以为买房就送户口 不构成犯罪

今年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4日,神木警方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新堂曾在何生发的授意下,联系了山西省兴县公安局魏家滩镇派出所民警白文魁,为龚爱爱办理了山西兴县虚假户口,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据此,检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另外两个户籍,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是2年6个月到3年有期徒刑。

  龚爱爱称,北京户口是买房时带的户口,神木的两个户口,是她自己委托公安人员办理,她所办的几个户口,没有用来做过违法的事情。

  龚爱爱的辩护人称,龚爱爱没有伪造行为,其得到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有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在办理北京户籍时,也没有买卖行为,仅是认为买房送户口,不构成犯罪。

  庭上,针对之前媒体爆出龚爱爱在北京就有41套房产一事,龚爱爱的辩护律师也做出了澄清。他说龚爱爱房产首付款是分3至4年之间付完的,这些首付款大多由龚爱爱的兄弟姐妹朋友筹集来的,龚爱爱有一部分自己的资金。其他的房款还处于按揭当中。

  龚爱爱作最后陈述时说,自己站在法庭上很难受,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影响,对不起神木人。但是自己没有干违法的事情,没有伤害社会。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也希望法庭能作出公正的审判。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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