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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个小贩的两次死刑

  夏俊峰不断重复:“为什么那个时候死的不是我?”

  “如果我死了,我家里我爸妈就不用操这份心了,他们会一时痛苦,不会一直这么揪心。”

  无奈,张晶写纸条让律师带进去说:“你放弃我们也不放弃。律师是朋友介绍的,没花什么钱。”

  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院作出对夏俊峰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终审后,夏俊峰写了一封信给家人:

  爸爸、妈妈:

  我没有事,你们放心吧。对于这个结果,我也早有准备,心态早就调整好了,我并不是脆弱的人,你儿子不会让你们失望。我们斗不过人家,你们告诉张晶和我姐,照顾好孩子。我这边最高院还会来核准,我也尽力抓住机会为自己争取个说法,不能就这样白白的判了。也许这就是命吧,毕竟人家两条人命。你们二老一定保重好身体,不要太难过,没有渡不过的难关。

  你们也不要为这事态较真了,看开点。儿子让你们操心了!也没尽过孝,下辈子再报答吧!现在有些事我都已经看开了。心态很好,你们放心。咱们一家人都要坚强!

  四处“讨公道”的妻子

  想念老公的时候,她把夏俊峰的T恤套在枕头上

  张晶知道丈夫杀了人的时候,已经是当日晚上10点多了。

  事发后,张晶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出来时已是深夜。她还在心疼被收走的东西:“全没了,得卖多少天才能把今天的损失补回来啊!”

  路过那条她和夏俊峰经常摆摊的乐郊路,“贩友”们都已经摆开了摊子做生意。

  “你老公怎样了?”有人问:“听人说,城管死了。”

  “不可能!我刚从派出所出来,人家都没说。”张晶很笃定。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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