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丁书苗案明日开庭 被控非法经营获利20余亿

丁书苗案明日开庭 被控非法经营获利20余亿

  丁书苗被称为刘志军的“钱袋子”

  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明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一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今年7月北京市二中院受理此案。丁书苗,案发前是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现年58岁。

  据此前媒体报道称,丁书苗小学没毕业,文化不高,但胆子很大。从收鸡蛋、开小吃摊一直到做起了煤炭运输生意。上世纪90年代,刘志军与丁书苗相识,通过中间人的引荐,交往逐渐增多。

  据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按照中标企业签署的合同额度,其非法经营数额达1800亿余元。丁书苗从中获利20余亿元。

  至于行贿,刘志军案判决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刘志军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的方式收受4900万元贿赂。而丁书苗的指控中,其还涉嫌行贿扶贫办的一名副主任,涉嫌金额是4000余万元。

  • 责任编辑:宋代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