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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叔因受贿罪获刑11年半 依旧坐拥市值4000万房产

9月12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房叔”贪腐案进行一审宣判,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原政委蔡彬,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早在7月份一审开庭时,记者就从番禺区获悉,纪检部门对蔡彬名下21套房产,其实一直就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记者曾就此多次问询负责本案的纪检、司法机关和当地政府,然而,检察院、法院以缺乏证据为由不予解释,纪委则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为由保持沉默。因房产问题而落马的“房叔”,结果房子成了案件的“敏感词”。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曾就此指出:“检察机关应该查清楚,蔡彬的21套房产是什么时候购买,他的家庭收入有多少,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的差额有多少,作为公职人员,他的家庭收入应该买不了这么多套房产,如果是违规经商,那要看与他的职权有没有关系,有关系的话就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不能说明收入来源,应该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进行补充起诉。”

  “房叔无房”式反腐

  让人如鲠在喉

  法院最终仅以其受贿判罪的一审结果,这意味着蔡彬名下的巨额房产,将随着判决的生效和案件的完结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合法财产”。

  公众注意到,虽然“房叔”已被判刑,受到了法律惩罚,但从始至终,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进行解释。众多网民对此表达了不解和不满,不少网民纷纷发帖质疑:“房子呢?怎么处理?”“平均半年多一套房,这牢坐得值!”

  中山大学廉政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说,随着案件宣判,“房叔”家人仍可以坐拥千万财产,这种“和稀泥式”的反腐,有避重就轻的嫌疑,而且可能鼓励更多贪官把浑水倒入清水,将赃款变成不动产,利滚利、钱生钱,最终赃款变成了合法收入,达到“洗白”的效果,规避更为严重的法律惩罚。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正面做出回应,而不是似有难言之隐一样保持沉默,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人们的质疑。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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