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蔡彬投资130万元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伙购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简称大众汽修厂),后又抽走60万元用于买房。在陈俊杰、刘展文经营大众汽修厂期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继续“帮衬”。2003年至2005年,陈俊杰、刘展文以大众厂名义购买了商铺等固定资产,并将商铺登记在二人名下,后以固定资产股权分配为名贿送给蔡彬财产性利益共126万元。这是庭审中仅提到的2处“房叔”拥有的房产。
2003年至2010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牵线并主导将该局管理的位于本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21号的停车场交由陈俊杰、刘展文承包经营,并分七次非法收受二人贿赂共计29万元。
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已另案处理)谋取不法利益,分多次非法收受蔡杰良给予的贿赂共计8万元。
2001年,蔡彬以少量出资与蔡杰良等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广州亚运期间,属于“违建”的螺山食庄,在身为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蔡彬的保护下,没有被依法拆除。2003年至2012年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以“分红”名义贿送的92万元。
【媒体追问】
21套房就这样不了了之?
记者了解到,蔡彬拥有的21套房中,18套房产位于广州番禺区,3套位于南沙区(南沙是由原番禺区分割而成)。面积最大的是位于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西环路东侧(A2厂房),达3405.3平方米,21套房产总共7203.33平方米。据房地产专业网站估算,按当前市值,21套房产的价值约4000万元。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时丽英,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这么多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