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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毛泽东晚年的失败,不在制而在政

  2013年7月,国内首部解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机制的著作《中国集体领导体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8月21日,该书作者、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接受了凤凰网独家访谈。

  胡鞍钢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为例,向凤凰网分析了中共政治局常委晋升路径。胡鞍钢指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政治经验,是成为中国政治家领袖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条件。

  据胡鞍钢统计,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100%都有地方工作经历,副省级职务的平均时间为4年,正省级为9.3年,“这意味着政治局常委在成为常委前平均有至少13年的地方治理经历”。胡鞍钢告诉凤凰网,省级地方领导岗位是学习国家治理的最好学府,也是政治局常委通常必经的阶段。

  在这之后,进入中国政治家集团即中央委员会,也是成为中央领导人的必要条件,首先当选候补中央委员,再当选中央委员,且必须经过若干届的历练和考察。胡鞍钢称这一阶段主要是担任党的集体领导成员的主要助手,也是集体交接班的过渡期。胡鞍钢强调这一阶段“是未来的国家领导人从地方负责人到中央领导人的角色转变期,是全面提升治党治国才干的强化训练阶段,这一时期,就如同成为国家领导人之前的实习期”。胡鞍钢还向凤凰网透露,这一阶段同时起到政治考察的作用,“考察包括政治方向、立场、观点、纪律、鉴别力以及敏锐性,防止出现戈尔巴乔夫式的人物”。

  在此之后,成为集体领导核心成员之前,还要经历最后一个环节——政治交接班,胡鞍钢称,这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起草中。

  毛泽东晚年违反了由其创建的集体领导制度

  凤凰网资讯:中共中央集体领导体制是怎么形成的?

  胡鞍钢:集体领导体制的形成,从1927年到今天,经历了演变、确立、破坏、重建和完善等5个时期。

  集体领导,源于战争时期,特别是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事业遭遇重大挫折。1928年,中共在莫斯科召开六大,选举出首届正式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5人组成。

  到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党章明确规定,中央书记处是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由5大书记负责(编者注:七大选举了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后来毛泽东参加重庆谈判,临时增补陈云、彭真为候补书记,但他们二人没有投票权。此时形成的“5+2”7书记(常委)制度,一直保持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集体领导在演变过程中历经战争的淘汰、筛选,在解放战争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证明了它的有效性和高效率。

  集体领导制度的正式确立是在建国以后。毛泽东主政七年,在1956年党的八大上,提出了自己的执政创意,建议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主席、副主席和总书记组成。他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个别人受损害,还有其他人顶着,国家不会受影响。毛泽东的建议,与他的历史记忆有关,他特别吸取了斯大林的教训,接班人变迁,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引发社会主义阵营大动荡。毛泽东的集体领导制度安排还提出了梯队设置,安排少壮派的邓小平、陈云进政治局常委,当时他们两人分别是52岁和51岁,此后又补选了更年轻的林彪为常委。

  毛泽东认为不能把党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两个人身上。这是毛泽东的一个精心安排,我认为他的这种安排是深谋远虑、高瞻远瞩的。

  到1958年八届五中全会后,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和林彪等7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形成了中国最早的“集体领导制”。7常委代表5大机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和中央军委。这一领导核心通过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几大机构内部协调,形成了合力。

  这一时期(指1949—1956年),中国经济发展经历了第一个“黄金时期”,我在《中国政治经济史论(1949-1976)》一书中作了专门的讨论,根本保证就是健全的中央集体领导体制,其中毛泽东起了关键性作用。后来邓小平也谈到,这是一个非常成熟的领导集体,而且他认为集体领导实际上是一个基本制度。

  为什么毛泽东当时要创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和中国国情有关系,中国有超大规模的人口群,超大规模的国土,而且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同时还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的国家,中国的国家治理不是全民选个总统就能做到的,而是需要一个现代政党、现代国家的制度框架,我们称之为国家建设和政党建设,因此这种制度创新,不可能是毛泽东个人的主观臆想,更不可能简单地把美国或者欧洲的一个体制搬移过来。

  但是,集体领导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一个既民主又集中的制度,它的创建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从1958年到1976年,集体领导体制遭到严重破坏,中国社会先后经历了大跃进、文革等运动,我们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一时期,毛泽东违反了由他创建的集体领导制度,特别是党章所规定的党的会议制度,如五年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每年两次中央全会制度等,后来的“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也很少参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

  毛泽东曾在建国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班长”和“一班人”的关系,党委会是“班”,“班长”领导“一班人”,“班长”是“班”的一员,决策时少数服从多数。

  但1959年以后,毛泽东提出不再担任国家主席,领导层分为“一线”、“二线”,自己退居二线,形成了二元权力结构。随着执政时间延长和个人威望不断提高,毛泽东逐渐由集体领导中的一员变为“大家长”,“班长”变为“一把手”,民主作风变为独断专行,处在“一线”的中央政治局在一定程度上退化为办事机构,用以传达和执行处在“二线”的毛泽东的个人指示。虽然在1969年九大重建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消除“一线”、“二线”问题,事实上终结了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但随后7年,常委人选经过6次变化,成员更迭频繁,导致政治风险丛生,中国走向错误方向却难以纠正。

  客观的说,毛泽东晚年的失败,不在制,而在政。制,就是毛泽东对现代政党、国家、军队、社会等做出的制度创新、制度安排;败在政,是指毛泽东在大跃进、文革等运动中提出的脱离实际、脱离国情、超越发展阶段的政策思路。

  邓小平的睿智之处在于他不是简单否定文化大革命,也没有因为历史失误而废除集体领导制度,而是继承并恢复重建了毛泽东所创建的这一制度,将“文化大革命”这个坏事变成了改革开放的好事。

  凤凰网资讯:文革后,中央领导集体制度有哪些变化?

  胡鞍钢:从1977年到1991年,是集体领导制的恢复重建期。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恢复了1956年党的八大制定的集体领导体制,形成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三个层次的领导体制。但这一体制也恢复了1959年毛泽东的二元权力结构,中央书记处在“一线”,政治局和常委会在“二线”,这也为后来出现政治局常委会不常开会的问题埋下了伏笔。对此陈云同志批评胡耀邦同志,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不常开会。

  集体领导制重建时期的特点,在1982年十二大上做出的制度安排中得以体现。首先,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设主席,同时规定总书记是政治局常委会成员之一,负责召集政治局常委会与政治局会议,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显然,总书记的召集和主持作用是不一样的,胡乔木对这一安排做出了说明:“这样,个人过分集权和个人专断的现象就很难再发生”。这一设计的历史记忆来自毛泽东晚年个人专断的深刻教训,也预防了党的后任总书记权力过分集中的可能。

  另一个特点,就是由6人常委会代表五大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纪委和中央顾问委员会,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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