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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官谣”损伤社会公信力 不应被法外豁免

  新京报:怎样才能杜绝“官谣”?

  喻国明:需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首先,发布“官谣”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受到与恶意散布民谣的老百姓一样的惩罚,这是最起码的要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在当今法治社会环境下。不能老百姓发布谣言就被拘留,而政府相关负责人发布不实信息就能够以职务行为作为法外豁免的理由。

  同样,对于发布不实信息的新闻发言人也是如此。在刘铁男被实名举报一案中,刘铁男落马之后其新闻发言人被调离能源局。其他案件中最初发布“官谣”的新闻发言人究竟是否受到处罚,都没有了下文。

  谣言止于公开。想要从根本上防止“官谣”的产生,需要更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也就是说,权力的运行应该公开透明,这样所谓的“官谣”也就没有了产生的土壤。只有让各方面的消息来源都能够没有阻碍地流通于意见市场,真相和真理自然都越辩越明。

  • 责任编辑:艾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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