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规划不可轻视,工程的设计也非常重要。1985年1月,李鹏同志在全国设计工作和表彰优秀设计会议上指出:“我们所说的效益,应该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一个工程项目能不能取得这三个效益,决定因素是设计”,“如果设计出了毛病,特别是出了大毛病,很难在施工的过程中加以改变,因为施工是按照设计的蓝图来进行的。如果设计本身的效益就是不好的,投产以后,也很难得到好的效益。如果要改变设计,那就要大动干戈,花很大的代价,已经施工的工程就得返工,要增加投资,延误工期”。
“八五”后期,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每年就有一万多亿元的基本建设在建工程。为了保证这些工程的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1994年11月,李鹏同志强调:“工程建设的好坏,首先取决于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是先行。一个设计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建设的好坏,甚至决定了工程投产以后的经济效益以及它的各个方面。如果设计不好,要在施工中再来解决,那是很困难的;如果把一个不好的建设项目留给生产单位,再进行技术改造,那也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说设计是工程的灵魂,勘察设计是工程的先行,这是千真万确的。”
四、产业发展要激发企业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激发企业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历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李鹏同志通过多重角度,阐述了这一重要思想。
首先,就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来讲,要改变吃“大锅饭”的现象,引入竞争机制。他主张在基建等领域,实行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1984年12月,李鹏同志提出打破“大锅饭”的三条措施:“基建的投资实行有偿贷款制;基建工程要实行招标制,由分配任务改成招标,看哪一个单位的投资省、质量好、速度快、造价低,就选哪一个单位来承包;还有一条就是实行各级的经济责任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其次,就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来讲,就是要简政放权。1984年12月,他指出:“要把电搞上去,根本出路也是改革,就是要简政放权,要使得电业系统基层各发电厂、供电局以及基本建设、设计、科研和修造企业等单位都有更大的活力,电业职工都有更高的积极性。”
第三,国家要有相应的政策安排。由于我国经济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从而加速产业发展。比如关于办电的问题,李鹏同志指出:“要大中小一起上,中央和地方、内资和外资一起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电力部门要实行让利政策,把更多的好处给地方、企业的自备电厂,乡镇企业和个人办的电厂,以这种优惠的扶持政策调动他们办电的积极性。”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煤炭工业。李鹏同志认为, “‘八五’时期,煤炭供应有了这样大的改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采取了中央和地方并举、大中小并举的方针,乡镇煤矿有了迅速发展”,“‘九五’时期和下世纪头10年,发展煤炭工业还要继续坚持中央和地方并举、大中小并举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