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审判
江青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
特别法庭分为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第一审判庭负责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5名“文职人员”。第二审判庭负责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原军人主犯。
法庭的主席台中央挂着一个特制的国徽,国徽下是60个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自同个方向对着观众,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并列。墙边也有两排座位,一侧是被告辩护人,另一侧则是特别法庭书记员。
庭审进行了电视转播,但并非实时直播,一些内容被过滤。
陈希同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1998年6 月5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两罪对陈希同提起公诉。因陈希同玩忽职守罪中涉及个人隐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 5 2 条第1 款的规定,于7 月2 0 日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陈希同委托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庭为其辩护。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150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陈希同的亲属也参加了旁听。
陈良宇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2008年3月25日清晨4时,天色未明,天津二中院就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院里院外警力密布。陈良宇案的庭审被安排在天津二中院能容纳30多人的一号法庭,但旁听席并未坐满。这些旁听人员主要来自中央纪委、最高检和最高法,另有吉林来的一些最初侦办此案的检察官。庭审现场没有媒体记者,也没有家属。陈的妻子黄毅玲尽管到了法院,但因为自身同案情有关联,未能进入法庭。
刘志军
原铁道部部长
2013年6月9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志军案一审开庭。早上6时15分许,押送刘志军的囚车在多名警察的引导下驶入法院。8时30分,法庭开庭。上午10时许,第一次休庭。刘志军案使用了“庭前会议”,正式庭审时间3个半小时。
刘志军的亲属、媒体记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了庭审。仅有新华社、央视等6家媒体获准旁听。由于法庭内座位有限,现场有20余家媒体记者在审判服务大厅中等候。
(资料整理_卢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