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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厅原处长被指受贿跨度14年 家底2千万

为感谢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冯哲在拨付校舍改造资金上所提供的帮助,伊川县教育局负责人专门在2010年春节前赶到郑州,送给冯哲2000元。2006年,闫宏承包一所学校的屋面防水工程后,直接拿着学校的申请报告找到冯哲,向省教育厅申请给学校拨款15万元和4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

  为感谢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冯哲在拨付校舍改造资金上所提供的帮助,伊川县教育局负责人专门在2010年春节前赶到郑州,送给冯哲2000元。

  也是在2010年春节前,新安县教育体育局也给冯哲送去了2000元。该县在河南省率先完成了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成为洛阳市第一个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的先进县。

  “教育方面投入大,仅靠县级财政是难以承受的。我们不得不想办法去争取中央、省、市的资金。”8月17日,一位曾经给冯哲送去2000元感谢费的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坦言,“想办法”就是想方设法与上级部门掌握资金审批权的领导取得联系,增进感情,在拨付资金时予以照顾,因为求这些领导办事的人很多。

  据检察机关指控,冯哲涉嫌受贿的时间跨度长达14年,受贿58起,案值249万余元。同时有1117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起诉书表明,冯哲共拥有9套房产,购房支出325.2万余元,银行存款1328.1万余元,保险和证券产品价值317.3万余元,家庭总资产近2000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数额大,但日常审批和监管的职责都在冯哲所在的处。这种‘同出一门’的权力,导致相关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给一些找关系、走门路的人以可乘之机,同时埋下了腐败的隐患。”一位办案人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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