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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1厅官假退休办私企 侵吞国有电站身家亿万

“提前退养”或“辞职”下海经商的厅级干部,既经营着自己的私营公司,又没有真正离开任职单位(国企)的官位。 这一幕,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集体上演。

  工商资料显示,蔡绍宽在2005年辞去华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卢荣章”),此后华昆公司股东有过两次变更:2006年8月由“13人”变成了卢荣章、琚泳涛、李启明、黄海涛等9人;2009年7月又变成了卢荣章、周亮、罗少宇、琚泳涛、单诚等5人。

  早报记者通过爆料人(部分内容得到公开信息印证)发现,华昆公司第一次变更后的“9股东”中黄海涛系昆明院副院长(厅官);卢荣章退休,其余多数是昆明院(在职)处级干部;第二次变更后的“5股东”中3人系昆明院退休人员,单诚是昆明院分院的一名负责人(处级),琚泳涛是昆明院财务科长(科级)。

  不过,有知情人对早报记者称,华昆公司股东变更,只是名义上的变更,新股东只是代持股,实际上持股最多的还是原来的“13人”。

  举报人称两个有力的证据是:蔡绍宽2006年8月“不再是华昆公司的股东”,但直到2008年3月20日,他才因“工作上的原因”辞去宏晟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继任者卢荣章);而工商资料显示,刘毅、冯峻林至今仍是宏晟公司董事会的董事。

  在采访中,有昆明院工作人员称蔡绍宽等人在2009年左右怕该事败露,私底下将部分股权分给了昆明院200余名职工,以图封他人嘴求自保。8月13日,昆明院一名科级老员工告诉早报记者,“因不想与他们为伍,前几年自己主动申请把(手里的)华昆公司股份退掉了。”

  事实上,蔡绍宽等人不但被举报持股、任董事、监事,还被举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昆明院的职工入驻华昆和宏晟公司办公。如:有人指出李启明(昆明院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自2004—2007年的4年间,作为华昆公司的电站总承包项目部经理,承建大盈江二级水电站;宏晟公司的文件材料显示,昆明院机电分院电气一次专业室主任毕雷,自2005年以来一直任宏晟公司副总经理,而琚泳涛自2005年开始任职宏晟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后升职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宏晟公司的年度材料显示,蔡绍宽等人在宏晟公司是拿报酬或履职津贴。而审计人员从财务报表等资料中发现,宏晟公司每年都将上述人员的报酬汇入了华昆公司的账户。

  据此计算,董事蔡绍宽、刘毅、冯峻林,监事张子彬(昆明院副书记、纪委书记)、苏丽芸(昆明院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每人应已领取了数万元履职津贴;毕雷、琚泳涛等人应已累积领取了几十万元的报酬。除此之外,宏晟公司年报还显示自2008年开始,公司每年还额外发放一笔额度达数十万元的奖金。

  工商资料显示,蔡绍宽、冯峻林、张子彬等众多昆明院领导干部还曾在华昆公司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据知情人称“他们都拿了报酬”。

  重庆一名纪检负责人说,我国严禁公职人员在私企兼职;此外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特殊原因)在外兼职需经严格审批,且不能兼职取酬。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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