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蓝皮书》指出——
2012年中国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发展
中国网8月5日讯 中国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得益于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发展。肝胆相照的政党关系、渐趋良性的阶级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顺畅运行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日益紧密的内地与港澳关系及和平互惠的两岸关系、日渐协调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稳定的国际关系共同维系了中国政治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政党关系
2012年,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作了更为明确的规范。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第21页。这为中国的政党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加明确要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同各民主党派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二)阶级阶层关系
2012年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调整也促进了阶级阶层的分化与流动进一步加速,阶级阶层关系的复杂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由于机遇、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业已凸显。加之,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健全和完善,阶层之间一定程度上关系紧张。面对复杂化、紧张化的阶层关系,2012年的中国政府着力以“民生”导向出台一系列公共政策,致力于发展的共享与包容性增长。2012年中国政府继续加大对于“三农”的支持力度,突出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力地促进弱势阶层基本权益的保障。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财政安排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要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学生,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教育公平有力地保障了阶层的合理流动。阶级阶层关系的协调关键还在于利益的公平化分配。由此,中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设计,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缓解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利趋势。阶级阶层关系的紧张得以有效缓解,适时调整中的阶级阶层关系得以良性发展。
(三)民族关系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各民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创造和发展了中华文明。然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长期存在的专制统治和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之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使得许多少数民族的人权无从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中国废除了旧中国各种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制度,施行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使得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少数民族获得了平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一样平等地享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民族自治区域内,少数民族还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中国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状况。中国注重保障和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与风俗传承,并给予特殊的照顾。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与实践,中国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的多民族关系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形成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为此,必须继续落实加强和谐民族关系的经济基础,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落实对口支援政策,促进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差距进一步减小。面对民族分裂的紧迫形势,中国政府继续严厉打击藏“独”、疆“独”民族分裂势力,维护了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四)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历来是中国政治关系调适的重要维度。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全局,其协调与否关系到国家现代化发展战略实施的成败。协调规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亦成为国家整体发展的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结构形式上采用单一制,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上形成中央集中领导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权力结构体系,但这一中央集中的纵向关系在发展进程中逐渐显现出中央权力过大、地方行事僵化的弊病。日益繁重的国家事务需要充足的职能支持,而烦琐的职能又带来了职能机构的臃肿,以至于臃肿伴随单一制的纵向演化成为国家机构的整体肿胀。其次,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日常纵向公共事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治化与制度化保障,导致国家权力配置在纵向层面上弹性过大,权力运行的成本被进一步抬升。再次,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模糊。各级政府在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相互推诿,使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大打折扣,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有鉴于此,新中国在政治建设与发展进程中,不断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不同地方的积极性。
2012年中国致力于通过事权与财权改革的尝试探索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良性运行。央地关系的良性发展植根于社会经济改革发展全局的具体实践之中。面对“十二五”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成为发展的必然推动力。这一年里,中央面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艰巨任务,积极适时地促进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调微调。平稳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了中央宏观政策的顺畅,中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形势得到了有力维护。赋予地方改革先行先试的权力是激发改革活力的关键。这一年,我们看到中央先后批准一系列经济区域规划,赋予地方经济发展有力的治权空间。再如,中央批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中央批准金融改革试验,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这一有力的政策必将有力刺激地方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