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十五大召开,提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十六大强调,要进一步查处大案要案,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的20字要求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战略思路。
2007年,十七大召开,明确提出“五个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同时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
2007年9月,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该局的成立表明,中国在反腐败制度和机构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对于十八大的反腐败策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十八大将反腐败问题总结为“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败解决不好,可能“亡党亡国”;确立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提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总结中国三十年来反腐败变化时,中央党校反腐败专家林喆表示,改革开放前期,反腐工作比较注意县处级、厅局级官员的惩处,涉及省部级官员的较少;自北京、天津等地相继发生一些省部级官员甚至中央政治局委员涉案后,反腐工作又侧重于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前几年,各地爆发出不少“蚁贪”,反腐重点又转向了基层官员。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提出“老虎”“苍蝇”都要打,这意味着“今后的反腐工作将不再区分官员的级别,一视同仁地予以打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2013年以来的诸多案例印证了林喆的判断。
中国反腐败不仅在国内逐阶段趋严,其国际合作也不断加强。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说:“现在大多数的裸官已经出不去了,能出去只是个别现象。因为有关部门对‘裸官’都会进行记录和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现在想跑出去很难了。各级组织部门和领导机关对官员‘裸没裸’大体上都掌握了,可以说有的还是很准确地知道。即使暂时逃到国外或境外,随着国际反腐联合行动的加强和司法协助范围的扩大,遣返只是早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