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一批政策法规今起实施 违规发放津贴责任人受罚

《规定》提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规定》强调,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今日起施行

  差异化费率鼓励长期持有基金

  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惩罚性基金费率——中国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也自8月1日起施行,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向短期频繁交易强制征收惩罚性赎回费。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市场化、差异化的收费费率,对短期频繁交易特定类型基金的行为收取惩罚性赎回费,鼓励长期持有。这也被视为证监会防范基金投资短期化、稳定市场的重要一步。

  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还利于民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通知,各部委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1项,包括代发电报费、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行管理)、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等。免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部门免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林业部门免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取消或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为了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通知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全文: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小微企业减税新政今日起开始施行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新政,力度大、惠及面广,可谓一剂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心针”“助力剂”。不仅将为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减轻负担、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保就业乃至长远的战略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之前公司每个月需要交税500多元,现在免税之后,一年能省下6000元左右。”四川达江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毅告诉记者,2011年,他在永兴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但是由于受到原材料和市场的影响,公司每个月的营业额都不是很稳定。忙的时候有十几个人,闲的时候只有几个人。公司的运营也只是勉勉强强能维持。周毅认为,目前要扶持小微企业,最容易做的还是减税,企业最盼的也是减税。

  • 责任编辑:宋代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