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准家族圈、哥们圈、利益联盟等。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观点,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和政治生活过程称为差序结构,其政治活动是由己开始在差序圈子中不断往外推的过程,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沿着这样的差序格局,与之相连的利益相关者,就会逐个形成一定的圈子,只要有一点点的相关性都可以按照家族的关系来结盟。圈子效应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按照亲疏辈分、圈内圈外的关系格局来把控和运转权力,“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由士以上则必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国富》)对于圈内人多加照料,如是家人、亲信则提的快、拔的高或身居要职,而处于圈外或远离这个圈子的人则很难有所作为,纵使提拔也是处于“虚位”或最苦最累的“一线”,不仅如此,在政治问责和法律惩处上还对圈子内成员多加庇护,对圈外的人则多加“推手”甚至“栽赃陷害”,形成官官相护、亲亲相保的联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我国基层政权治理中“异地为官”制度虽实行了多年,但“强龙斗不过地头蛇”或“被拉下水”的现象却依然频频发生。所以说,“家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堡垒。中国文化之所以这样富于韧性和绵延力,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有这么多攻不尽的文化堡垒。”①
血缘认同导致的利益均沾效应。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尊重血缘亲情,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是“家国同构”政治模式的一个重要特质。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血缘具有不可选择性、不可逆性和沿袭性的特定性质,不可选择性要求的是“亲亲”,以家人为先;不可逆性要求的是“尊尊”,以长辈为大;而沿袭性要求的则是“同源”,以族谱为根。血缘认同的这种特性为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及其一统天下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心理条件和合法性支撑,同时也对政治生活形成了诸多阻滞,最为典型的是利益均沾效应的形成。
一是人与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处在权力场域中的人很容易因为血缘的亲疏有无而被固定在某个位置上,自由流动或升迁难以实现,纵使有法律的牵制和干预,拥有家族或血缘利益优势的人也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迂回策略“寻租”或“牟利”,即用血缘的坐标来划分空间的方向和位置,尊卑贵贱、亲疏密间皆定格妥当。尤为特别的是,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有什么样的父母、出身和门第,就决定了你未来的生存发展状况,并且是天然合理的,所以有权势的人会利用这个无法竞争,又不易藏没、歪曲的事实来做分配各人职业、身份、财产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常言的“拼爹”或“联姻”。
二是形成“老子当官儿当官”的“隐性腐败”。因为有血缘的特殊关系,处于血缘网织中的人可以在权力场域或格局中轻而易举地获得一席之地,质而言之,“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份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②
三是形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规模效应。权力“血缘化”的惯势一旦形成,不光是家庭内部,所有与之有粘连或私人化的东西都有可能沾上腐败的光,正如冯友兰先生说的:“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五种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有三种是家族关系。其余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也可以按照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可以按照父子关系来理解,朋友关系可以按兄弟关系来理解。”③因此,在权力的家族化过程中常常伴随的是诸如权力“秘书化”、“二奶化”、“情妇化”、“司机化”等现象,这也正是一位贪官落马,其妻儿老小、七大姑八大姨、秘书、司机、二奶等都难以摆脱干系的原因所在。